卑鄙的五二03 因為時髦
“我記得你之前就說過,你不是有意殺她的。這句話你怎麼解釋?”
我覺得這真不好解釋,你要信我,那這就是口誤,你要不信我,我說再多,白扯。
“你殺人的動機是什麼,能說說嗎?”
你的意思是我認罪了?
得得得,你高興就好,我很累了,隨便你吧。
“為什麼殺人?”
人不是我殺的,我哪知道為什麼殺人。
“你剛才不是說隨便我嗎,你就當你認罪了行不行?”
行吧。
嗯,那我就大膽猜一下。
應該是情殺吧。
“為什麼?據你所說,她這樣的姑娘應該單身居多吧?”
哈,叔叔你這就落後了吧,什麼年代了,當年的男人婆如今的女漢子都有大票粉絲,胖一點那可是唐朝美,一般人有不起的嘞。
她有男朋友啊,而且……不止一個。
怎麼,你們沒查,不知道?
我去你們很專業啊,死者的關係不去查來查我一個普通的無辜的報案人啊。
“查過,她有過三任男朋友,但最晚的那個也在兩年前也就是她十九歲的時候分手了,後來都沒有聯絡過。關鍵在於,三任男友,都是和平分手。”
“死者自從兩年前恢復單身後,一直沒什麼玩得來的朋友,你是死者最後接觸過的人,而且你報案的時候語焉不詳,資訊太過模糊,所以,你的嫌疑最大。”
我那是表達能力太差好不好,大家都知道的。
“就像現在你和我貧嘴?”
我遇到突發情況會很緊張,緊張以後腦子就凍住了,說不出話,語言能力喪失。
“好吧。”
“那為什麼你會說到情殺?”
因為這樣比較時髦啊,聽說最近都流行這個。
“就這個理由?”
就這個理由。
“換人!”
哈,又走了。
啊,他們在幹什麼,在打架?
“他是個神經病。”
姑娘,這句話能不能不要在我面前說,很尷尬啊。
報告警官,我覺得我受到了人參公雞。
debuff!
啊,這好像是我第二個英文?
sorry……
啊不,第三個了。
我錯了。
對不起,我生是中國人死是中國魂要我學英語那絕對不可能!
我恨英語,它讓我像個loser。
我再說一遍,我一點都不喜歡英語,非常非常討厭。
你問我為什麼?
我告訴你,因為!
大家都這麼說!
因為大家英語都爛,所以大家都不喜歡,所以,我……也不喜歡英語。
這很時髦,很流行,非常時尚。
fashion!
噢,漏,這不是英文!
不是!
絕對不是!
真的。
“你為什麼這麼討厭英文呢?”
因為這樣我就可以顯得很合群。
你不知道,我是插班生,還是外地人,不隨大流,是很難融入集體的。
“據我所知,你在這裡已經生活超過了十五年。”
準確來說,還差兩個月。
所以,這是小時候養成的習慣。
“你沒有安全感?”
不,我有。
小時候才是,我一直鑽被窩和蜷縮起來睡覺,而現在,我是伸直了睡的。
“伸直了是平躺嗎?貌似側臥比較好。”
以前睡不好的時候才側臥,而且我喜歡壓著左邊心臟部位睡覺,這樣壓迫,我會很安全。
“你小時候一直被欺負?”
都是小時候的事情了,而且他們後來其實挺照顧我的,我小學六年級回過一次老家,當時異地還不能中考,所以只能回去。我現在還記得,那天我走的時候,以前打過我的人還挽留我呢。
“難道是欺負上癮?”
不是,我小時候脾氣很壞的,所以經常惹得別人打我。
到後來,基本保持了井水不犯河水這樣的。
“就像你說的你和諸葛靚?”
對,就像那樣。
“還記得怎麼認識她的嗎?”
我們家剛搬來的時候她就是我鄰居了,她那時候大概有七八歲吧,張著嘴在那裡笑,然後我就去踢她。
“那時候你多大,三歲?”
差不多吧,反正感覺大家都好高,我發育很晚,現在也不高。
“後來呢,一直沒有交集?”
沒有。我爸媽做生意的,她爸媽是進工廠的,我們兩家大人沒什麼交集。
她和我不在一個學校,而且她比我大,我總感覺打不過她。
所以我們一直沒有聊過。
反而偶爾有幾次,我們吵過架。
“都是因為什麼事呢,還記得嗎?”
那時候過年嘛,放鞭炮,我往她家裡扔過炮仗。
還有幾次,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了。
“聽起來,你小時候挺調皮?”
不,我小時候很呆,都是跟著別的孩子一起玩的,他們玩什麼,我就玩什麼,只是總玩不到一塊兒去。
哦,我想起來了,還有一次,是一幫小孩兒欺負我,她出來罵人,大概是罵得很難聽,於是大家都一起罵她,我也加入了,然後又和那幫小孩兒玩到一起了。
“那你們後來應該玩到一起了啊?”
你說諸葛靚?不不不,她嘴巴特別毒,沒有誰能和她一起玩兒,我真懷疑她可能就是那個三寸不爛之舌的諸葛妖人,和誰罵架都沒輸過,特別強。
“你佩服她?”
開玩笑,我是文明人,我佩服她做什麼,成為罵街高手可不是我的夢想。
她比我大,還比我強,各方面都厲害,但是也就這樣了,我沒想過和她做朋友,她太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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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對她挺無感的。
不感冒。
敬謝不敏。
敬而遠之。
老死不相往來。
“那後來是怎麼成為筆友的?”
巧合啦,都是巧合。
那時候手機還不是人手一個,書上都說筆友怎樣怎樣的,老師也鼓勵多寫信,說能鍛鍊寫作能力。
“你語文似乎很好?”
你說作文?我得過滿分。
但也就是這樣了,我口頭表達很差,我爸說我就只能筆桿子講話。
“那你寫一段?”
寫?家裡有電腦以後就戒了,字很醜,我後來寫作文都是扣分在字上面,都說我字太醜,辨認很困難,像甲骨文。
“噗……”
“想不到你還挺幽默。”
事實如此,而且,我沒說過我不會講笑話啊。
“你們初中練過字的吧?”
練過啊,後來練到一半就沒練了,所以我寫作文通常前面一半是正楷,後面都是甲骨文。
“為什麼?”
寫字沒練到家,或者說,沒入門,寫字就很費力,然後寫到後面就沒力氣繼續寫了。
很尷尬。
另外,寫字真的好low,我打字快多了。
說話都沒打字快。
最後,我們現在談的這話題太古老了,一點都不時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