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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的五二

03 因為時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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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的五二03 因為時髦

“我記得你之前就說過,你不是有意殺她的。這句話你怎麼解釋?”

我覺得這真不好解釋,你要信我,那這就是口誤,你要不信我,我說再多,白扯。

“你殺人的動機是什麼,能說說嗎?”

你的意思是我認罪了?

得得得,你高興就好,我很累了,隨便你吧。

“為什麼殺人?”

人不是我殺的,我哪知道為什麼殺人。

“你剛才不是說隨便我嗎,你就當你認罪了行不行?”

行吧。

嗯,那我就大膽猜一下。

應該是情殺吧。

“為什麼?據你所說,她這樣的姑娘應該單身居多吧?”

哈,叔叔你這就落後了吧,什麼年代了,當年的男人婆如今的女漢子都有大票粉絲,胖一點那可是唐朝美,一般人有不起的嘞。

她有男朋友啊,而且……不止一個。

怎麼,你們沒查,不知道?

我去你們很專業啊,死者的關係不去查來查我一個普通的無辜的報案人啊。

“查過,她有過三任男朋友,但最晚的那個也在兩年前也就是她十九歲的時候分手了,後來都沒有聯絡過。關鍵在於,三任男友,都是和平分手。”

“死者自從兩年前恢復單身後,一直沒什麼玩得來的朋友,你是死者最後接觸過的人,而且你報案的時候語焉不詳,資訊太過模糊,所以,你的嫌疑最大。”

我那是表達能力太差好不好,大家都知道的。

“就像現在你和我貧嘴?”

我遇到突發情況會很緊張,緊張以後腦子就凍住了,說不出話,語言能力喪失。

“好吧。”

“那為什麼你會說到情殺?”

因為這樣比較時髦啊,聽說最近都流行這個。

“就這個理由?”

就這個理由。

“換人!”

哈,又走了。

啊,他們在幹什麼,在打架?

“他是個神經病。”

姑娘,這句話能不能不要在我面前說,很尷尬啊。

報告警官,我覺得我受到了人參公雞。

debuff!

啊,這好像是我第二個英文?

sorry……

啊不,第三個了。

我錯了。

對不起,我生是中國人死是中國魂要我學英語那絕對不可能!

我恨英語,它讓我像個loser。

我再說一遍,我一點都不喜歡英語,非常非常討厭。

你問我為什麼?

我告訴你,因為!

大家都這麼說!

因為大家英語都爛,所以大家都不喜歡,所以,我……也不喜歡英語。

這很時髦,很流行,非常時尚。

fashion!

噢,漏,這不是英文!

不是!

絕對不是!

真的。

“你為什麼這麼討厭英文呢?”

因為這樣我就可以顯得很合群。

你不知道,我是插班生,還是外地人,不隨大流,是很難融入集體的。

“據我所知,你在這裡已經生活超過了十五年。”

準確來說,還差兩個月。

所以,這是小時候養成的習慣。

“你沒有安全感?”

不,我有。

小時候才是,我一直鑽被窩和蜷縮起來睡覺,而現在,我是伸直了睡的。

“伸直了是平躺嗎?貌似側臥比較好。”

以前睡不好的時候才側臥,而且我喜歡壓著左邊心臟部位睡覺,這樣壓迫,我會很安全。

“你小時候一直被欺負?”

都是小時候的事情了,而且他們後來其實挺照顧我的,我小學六年級回過一次老家,當時異地還不能中考,所以只能回去。我現在還記得,那天我走的時候,以前打過我的人還挽留我呢。

“難道是欺負上癮?”

不是,我小時候脾氣很壞的,所以經常惹得別人打我。

到後來,基本保持了井水不犯河水這樣的。

“就像你說的你和諸葛靚?”

對,就像那樣。

“還記得怎麼認識她的嗎?”

我們家剛搬來的時候她就是我鄰居了,她那時候大概有七八歲吧,張著嘴在那裡笑,然後我就去踢她。

“那時候你多大,三歲?”

差不多吧,反正感覺大家都好高,我發育很晚,現在也不高。

“後來呢,一直沒有交集?”

沒有。我爸媽做生意的,她爸媽是進工廠的,我們兩家大人沒什麼交集。

她和我不在一個學校,而且她比我大,我總感覺打不過她。

所以我們一直沒有聊過。

反而偶爾有幾次,我們吵過架。

“都是因為什麼事呢,還記得嗎?”

那時候過年嘛,放鞭炮,我往她家裡扔過炮仗。

還有幾次,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了。

“聽起來,你小時候挺調皮?”

不,我小時候很呆,都是跟著別的孩子一起玩的,他們玩什麼,我就玩什麼,只是總玩不到一塊兒去。

哦,我想起來了,還有一次,是一幫小孩兒欺負我,她出來罵人,大概是罵得很難聽,於是大家都一起罵她,我也加入了,然後又和那幫小孩兒玩到一起了。

“那你們後來應該玩到一起了啊?”

你說諸葛靚?不不不,她嘴巴特別毒,沒有誰能和她一起玩兒,我真懷疑她可能就是那個三寸不爛之舌的諸葛妖人,和誰罵架都沒輸過,特別強。

“你佩服她?”

開玩笑,我是文明人,我佩服她做什麼,成為罵街高手可不是我的夢想。

她比我大,還比我強,各方面都厲害,但是也就這樣了,我沒想過和她做朋友,她太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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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對她挺無感的。

不感冒。

敬謝不敏。

敬而遠之。

老死不相往來。

“那後來是怎麼成為筆友的?”

巧合啦,都是巧合。

那時候手機還不是人手一個,書上都說筆友怎樣怎樣的,老師也鼓勵多寫信,說能鍛鍊寫作能力。

“你語文似乎很好?”

你說作文?我得過滿分。

但也就是這樣了,我口頭表達很差,我爸說我就只能筆桿子講話。

“那你寫一段?”

寫?家裡有電腦以後就戒了,字很醜,我後來寫作文都是扣分在字上面,都說我字太醜,辨認很困難,像甲骨文。

“噗……”

“想不到你還挺幽默。”

事實如此,而且,我沒說過我不會講笑話啊。

“你們初中練過字的吧?”

練過啊,後來練到一半就沒練了,所以我寫作文通常前面一半是正楷,後面都是甲骨文。

“為什麼?”

寫字沒練到家,或者說,沒入門,寫字就很費力,然後寫到後面就沒力氣繼續寫了。

很尷尬。

另外,寫字真的好low,我打字快多了。

說話都沒打字快。

最後,我們現在談的這話題太古老了,一點都不時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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