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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遊六零年代

159、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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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遊六零年代159、第八章

1974年初春, 玉湖村

一大隊的清早, 是從一聲接著一聲的雞鳴聲開始的。

約莫六點多,位處山腳下的知青點已經有了動靜,先是有人進了廚房, 接著有人去村中挑水。

“朗姐姐, 朗姐姐……”一名八、九來歲的黑瘦小姑娘拍了拍林丁朗的房門。

聽到那邊的動靜,正在做早飯的女知青張紅抬頭望去, 見是寡婦家的大妞在叫喚林丁朗的屋門,又垂下頭, 聽見林丁朗門從裡頭開啟,見白淨的高挑女子披散著中長髮,套上聽說是她大哥從部隊寄來的軍大衣, 踩著一雙棉鞋,露了一節白生生的小腳肚, 白的刺眼。

為什麼有人的命這樣好?

來了這近兩年時間, 還是那般細皮嫩肉,還是那般衣食無憂。

全大隊的老老少少, 都知道林丁朗有兩個癖好, 一、是最愛吃新鮮雞蛋,頓頓換了花樣吃, 早上吃一個水煮蛋,中午吃一個荷包蛋,晚上喝蛋茶;

二,是她下地前將自己遮得掩掩實實的, 頭上一定要戴斗笠,手上一定要戴手套,斗笠外圍掛著一圈白色的麻布遮住太陽。

長期以來,效果顯著,不光光是全部的女知青,便是全大隊就屬林丁朗這女人最白,與兩年前剛下鄉時一樣。

“嗯,大妞,來,進來。”林丁朗見是寡婦家的大妞,便知道她來送雞蛋,就屬於她家送的最勤,因大妞家日子不好,捨不得吃個雞蛋,見女知青花錢收新鮮雞蛋,幾乎是將兩隻老母雞當祖宗般服侍。

大妞抿嘴一笑,就是不進去,怕髒了這地,聽奶奶說過,這知青姐姐每個月都會收到家人寄來的錢,有時是上海寄來的,有時是成都寄來的,有時是軍隊寄來的。

林丁朗無奈,只好將那本子拿出來,之前是大妞的大弟弟過來送的,聽說弟弟去上課了,之後便由大妞來送。

“這是你弟弟大虎的名字,你認得吧……不認識也沒有關係,這只老虎你認得吧,這一頁,是你家的……你在這裡劃一橫一豎,會嗎?咱們月底一起結一回賬。”林丁朗教眼前的大妞畫‘正’字。

為什麼說眼前的大妞?

因為一大隊沒有十個叫大妞的,亦有八個叫大妞的,為了區別開來,便說誰誰家的大妞,叫大妞的家裡,只有眼前這位是寡婦家的,奶奶是老寡婦,媽媽是小寡婦……便叫寡婦家的大妞,當然如果上學去,那自然得取個名了,未來嫁人,也得取個名兒。

林丁朗在1972年一來這,便到處買雞蛋,對養雞的人家說自己喜歡吃最新鮮的雞蛋。

其實是物質缺乏的如今,在農村也只有新鮮雞蛋有幾分營養,也不光光是農村,全國都是如此情況。

她來這個小說世界21年,在上海的19年便將儲物空間內的雞蛋吃光光了。

她來了鄉下便邊收集、邊吃,雞蛋6分錢一個,村裡很多人捨不得吃,喜歡將產下的新鮮蛋送過來換錢,在農村當存幾個人是千難萬難。

“會的。”大妞抿嘴笑著接過仙女般好看的女知青手上的筆,在本子上劃了一橫一豎,完了後,將筆還給女知青,道:“姐姐,我明天還這個時間來。”

大妞每天這個時間上山,給家裡幾隻母雞找些吃食,以保證它們天天下蛋,其實目前家裡不止兩隻母雞,還在柴房偷偷養了幾隻小的,也快要產蛋了。

奶奶說,到時分成三份,一份送給女知青換錢,錢多了給大虎存起來當學費;一份送到供銷社換鹽巴;一份留下給大虎吃,補腦子。

林丁朗等大妞走後,用在屋裡的小爐子將兩個雞蛋煮了,要給賴建國一個。

從去年年底開始,林丁朗便與賴建國開始公開交往。

她什麼時候與賴建國有接觸的?

那是她剛剛來玉湖村不久,有一回她來了例假,便請了幾天假,村上無聊,她便騎上了腳踏車去了紅星公社。

在紅星公社逛啊逛,便逛到了廢品站,又在廢品站挑了幾本書,有課本有小說,出來時與同在挑書的賴建國撞上了,便一同騎車回玉湖村。

兩輛車,倆人一路騎著一路聊著,特別投機。

其實,林丁朗認識賴建國的。

哦,不,不對,是‘拖油瓶’申筱琅知道賴建國的,約莫過二、三十年後,賴建國成為了《救命,救命!》小說中的特區幾個重要領袖之一,在特區電視臺時時可以看到風度翩翩的他在重要場合發言,不論是對國內還是國外,不論是對人民還是對家庭,都是好評,都是點贊!!!

他身體保持的十分好,又是少見的大長腿,高個兒……便是與來訪的老外合影,也是能與他們平齊。

賴大人是特區少、中、老年婦女心目中的男神!

使當時的她特特去百度他,瞭解了他的過去。

因此,沒有這一回的偶爾相遇,林丁朗也會想法子與他熟悉起來,這一回的投資比起任何投資划得來。

當然,目前不是為了與他談戀愛,未來賴夫人是出了名的好,他們是一對‘神仙眷侶’,這時候她沒想過要拆cp。

這一回之後,她與賴建國在私下接觸多起來了。

比如說,借書還書啊,討論一些觀點,偶爾用俄語交流交流,賴建國幫她改入‘黨’申請書之類的正常接觸。

到了1973年年底,賴建國回了一趟北京的家,下鄉五年了,這是頭一回回北京,他私下說是為了想法子見一見被隔離多年的父親。

他說外面傳說頗多,有說他提著岩石般的腦袋去見領袖了,有說他一次批·鬥以後重傷而亡了,還有說他受不住自殺了,或出逃時失蹤了。

眾說紛紜,杳無音信。

那是賴建國第一次抱了林丁朗,抱得緊緊的。

賴建國哽咽地說:“父親可能早已走了,早已不在人世了。”因他是男孩,向來是父親教導的,姐姐是母親教導的,賴家是寵女兒虐兒子的。

林丁朗肯定的道:“沒有。伯父活得好好的,還可以再活五十年,可以活到百歲……”她沒有誇張,賴父真的活到了百歲,活過了‘千禧年’,不光光如此,恢復工作後,他還去了特別行政區參與了‘改革開放’,他之後在特區從政如此之順,便是他父親為他帶了個好頭。

賴家,比起打下江山的老祖家還要更昌盛些。

“真的?”他眼含希冀的問。

林丁朗邊點頭邊親了親他含淚的眼。

心道:你主動抱了我,那我主動親一親你,這樣才公平。

之前,賴建國不大樂意與她在人前表現出關係不同,私下解釋過:“對你影響不好,我家裡的問題還沒有解決,父親還沒有解放,母親帶著弟弟還在農場住牛棚,姐姐與一男知青在當地結婚生子了……”

不管林丁朗如何說沒關係,他都是含笑搖頭。

氣的林丁朗暗罵一句:頑固。

1974年年初,賴建國回來時,拉著林丁朗,喜悅地道:“已經見到了父親,瘦了,蒼老了,一頭濃黑的烏髮已然不見……但,父親在裡頭堅持長年鍛鍊,身體還好……他說,一切會好起來的,要相信國家,相信黨……父親知道我一直在寫入黨申請書,贊我有他的一半好……父親很少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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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林丁朗抱過他的腰,安慰道。

“是的。”賴建國低頭親了下眼前這位在自己最迷茫時支援自己的可愛女子,他去年年底便與母親說過她,母親打聽了她的情況,便點頭了。

母親對他的要求與對姐姐一樣,可以結婚,但結婚物件是要與自己同等地位的知青,並非當地村民,這不是偏見,這是遠見!

母親也堅信一切會好起來的,到時候讓那大字不識一個的村民媳婦如何自處,是離婚嗎?

還是拋妻棄子。

不,家裡萬萬不可出這等欺負人的事情。

林丁朗雙臂緊攬著他加深了這個吻。

她哈這個男人很久了,一開始她沒有察覺對方的情意時,她還沒有這方面的意圖,可一察覺,她便想拿下,原主在《救命,救命!》中的兩次婚姻都失敗了,她便還她一次最成功的、最矚目的、最受稱讚的婚姻。

這時,她已經不想拆不拆官配的事情了。

就這樣子,1974年初,賴建國與林丁朗公開戀愛了。

他們開始一同吃飯,一同幹活,一同讀書,一同申請入‘黨’,一同憧憬未來。

他們如此情況,在知青點也不大突兀,他們一人21歲,一人20歲,便是直接結婚也是可以的。

林丁朗便拉著他問:“咱們什麼時候結婚啊?”

在賴家沒有明朗之前結婚,這份心意便是一輩子的事情,未來他家知道她是父不詳的複雜家庭也只能默默認下,因為她自己也不知道啊。

這時體現出不與那所謂的二姨直接接觸的好處了。

“……不是沒有房子嗎?等農閒吧。”賴建國笑著親了她半晌才道,結婚後,便得搬出知青點,村裡會給他們分一塊地,知青夫婦可以在地上搭建愛巢。

知青點的女知青越來越少了,之前一起過來的吳敏去年也因為結婚搬走了,又要只剩下一個張紅這位大齡女知青。

張紅是一定要回城的那種女知青,可她又看不上吳敏老公這種沒有文化的男人,見林丁朗與賴建國好上了,私下問她:“你是又專又紅的工人家庭,是一定可以回城的人,為什麼與這種家庭被打倒的男知青好啊?”

當時,林丁朗笑而不語。

可張紅一付打破沙鍋問到底的架勢,便笑道:“未來可期也。”

吳敏,哦,她去年嫁給了大隊長的外甥,聽說是個廚師,廚師父親是因腿傷而退伍的老兵,目前在郵政局上班。

然後,吳敏便跟著男人又成了城鎮戶口,她還被安排進了後廚當臨時工。吳敏十分滿意,她覺得廚房的活比地裡的活好幹。

至少不會曬到太陽,她覺得自己再呆一年,就是這樣子的老公也找不到了,她不知道為什麼林丁朗的皮膚就是曬不黑,她可是被太陽曬出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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