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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貴直論第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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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貴直論第三(2)

知化

三曰:夫以勇事人者,以死也。未死而言死,不論。以雖知之,與勿知同。凡智之貴也,貴知化也。人主之惑者則不然。化未至則不知;化已至,雖知之,與勿知一貫也。事有可以過者,有不可以過者。而身死國亡,則胡可以過?此賢主之所重,惑主之所輕也。所輕,國惡得不危?身惡得不困?危困之道,身死國亡,在於不先知化也。吳王夫差是也。子胥非不先知化也,諫而不聽,故吳為丘墟,禍及闔廬。吳王夫差將伐齊,子胥曰:“不可。夫齊之與吳也,習俗不同,言語不通,我得其地不能處,得其民不得使。夫吳之與越也,接土鄰境,壤交通屬,習俗同,言語通,我得其地能處之,得其民能使之,越於我亦然。夫吳越之勢不兩立。越之於吳也,譬若心腹之疾也,雖無作,其傷深而在內也。夫齊之於吳也,疥癬之病也,不苦其已也,且其無傷也。今釋越而伐齊,譬之猶懼虎而刺猏,雖勝之,其後患未央。”太宰嚭曰:“不可。君王之令所以不行於上國者,齊、晉也。君王若伐齊而勝之,徙其兵以臨晉,晉必聽命矣。是君王一舉而服兩國也,君王之令必行於上國。”夫差以為然,不聽子胥之言,而用太宰嚭之謀。子胥曰:“天將亡吳矣,則使君王戰而勝;天將不亡吳矣,則使君王戰而不勝。”

夫差不聽。子胥兩袪高蹶而出於廷,曰:“嗟乎!吳朝必生荊棘矣!”夫差興師伐齊,戰於艾陵,大敗齊師,反而誅子胥。子胥將死,曰:“與吾安得一目以視越人之入吳也?”乃自殺。夫差乃取其身而流之江,抉其目,著之東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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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胡視越人之入我也?”居數年,越報吳,殘其國,絕其世,滅其社稷,夷其宗廟。夫差身為禽。夫差將死,曰:“死者如有知也,吾何面以見子胥於地下?”

乃為幎以冒面死。夫患未至,則不可告也;患既至,雖知之無及矣。故夫差之知慚於子胥也,不若勿知。

過理

四曰:亡國之主一貫。天時雖異,其事雖殊,所以亡同者,樂不適也。樂不適則不可以存。糟丘酒池,肉圃為格,雕柱而桔諸侯,不適也。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環,截涉者脛而視其髓,殺梅伯而遺文王其醢,不適也。文王貌受以告諸侯。作為璇室,築為頃宮,剖孕婦而觀其化,殺比幹而視其心,不適也。孔子聞之曰:

“其竅通則比干不死矣。”夏、商之所以亡也。晉靈公無道,從上彈人,而觀其避丸也。使宰人臑熊蹯,不熟,殺之,令婦人載而過朝以示威,不適也。趙盾驟諫而不聽,公惡之,乃使沮{鹿彌}。沮{鹿彌}見之不忍賊,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一於此,不若死。”乃觸廷槐而死。齊湣王亡居衛,謂公王丹曰:“我何如主也?”王丹對曰:“王賢主也。臣聞古人有辭天下而無恨色者,臣聞其聲,於王而見其實。王名稱東帝,實辨天下。去國居衛,容貌充滿,顏色發揚,無重國之意。”王曰:“甚善!丹知寡人。寡人自去國居衛也,帶益三副矣。”宋王築為櫱帝,鴟夷血,高懸之,射著甲冑,從下,血墜流地。左右皆賀曰:“王之賢過湯、武矣。湯、武勝人,今王勝天,賢不可以加矣。”宋王大說,飲酒。室中有呼萬歲者,堂上盡應。堂上已應,堂下盡應。聞外庭中聞之,莫敢不應。不適也。

壅塞

五曰:亡國之主不可以直言。不可以直言,則過無道聞,而善無自至矣。無自至則壅。秦繆公時,戎強大。秦繆公遺之女樂二八與良宰焉。戎主大喜,以其故數飲食,日夜不休。左右有言秦寇之至者,因扞弓而射之。秦寇果至,戎主醉而臥於樽下,卒生縛而擒之。未擒則不可知,已擒則又不知。雖善說者,猶若此何哉?齊攻宋,宋王使人候齊寇之所至。使者還,曰:“齊寇近矣,國人恐矣。”

左右皆謂宋王曰:“此所謂‘肉自生蟲’者也。以宋之強,齊兵之弱,惡能如此?”

宋王因怒而詘殺之。又使人往視齊寇,使者報如前,宋王又怒詘殺之。如此者三,其後又使人往視。齊寇近矣,國人恐矣。使者遇其兄,曰:“國危甚矣,若將安適?”其弟曰:“為王視齊寇。不意其近而國人恐如此也。今又私患,鄉之先視齊寇者,皆以寇之近也報而死;今也報其情,死,不報其情,又恐死。將若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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