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裡的國術強者第173章 沙人(上)
我……我叫威廉貝克,這是我的本名。
不過這並不重要,畢竟已經有十幾年沒有用過它了。我的另外一個名字或許你有所耳聞弗林特馬爾科。
我出生於一個單親家庭,生活的環境也十分的混亂糟糕。比起如今的地獄廚房,或許二十幾年前的日子才能被稱作地獄。
死亡,疾病,毒/品,軍火,飢餓……,種種荒誕混亂的事交織在一起發生在我的童年,並和我的一生糾纏不清。
在我十五歲的時候,我成了一名真正意義上的孤兒。雖然我沒有發覺和之前母親還活著的時候有什麼不同,從來沒有人管束過我。
哦,忘記說了,我的母親死了某種性病。究竟是哪一種我也說不清,畢竟人已經死了,導致她死亡的原因即便知道了也毫無意義,反正也沒有人在乎在這條街上,哪天不死個七八個人呢!
從那天以後,我加入了一個黑幫,變成了一個街頭混混。
雖然說是最底層的街頭混混,但我並不覺得這樣的生活有什麼不妥。正相反,這樣的日子愜意極了。
平日裡跟著老大看場子收保護費,偶爾在街頭給那些個癮/君/子散散貨,要不就是跟別的幫派起衝突的時候站站臺,撐一下場面。反正真動起手來,隨便應付一下就好了。
就這樣,我每週都能收入100美元,偶爾甚至能達到150美元。
當然,不要以為我會把錢存起來,把錢存在銀行無疑是最愚蠢的選擇。那些個銀行家看似彬彬有禮,頗有紳士風度,實際上他們就是一群貪得無厭的吸血鬼。
他們揮霍著我們的血汗錢,過著奢靡無度的上等生活,攫取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但到了最後卻只肯為此支付給我們一丁點微不足道的利潤,甚至還恬不知恥的高喊著回饋民眾資本主義的醜惡嘴臉展露的淋漓盡致。
聽說東方某大國實行共產主義,雖然不怎麼明白,但想來那裡的人民的生活肯定比這兒好上百倍。
唔,好像扯遠了,這不是我應該關心的問題,還是說說我自己吧。
是的,既然不存錢,那就要把它花出去,不然它就是一張廢紙,拿它來擦屁股都嫌太硬。
酒吧、地下賭場、賭黑拳、女票女昌……,各種各樣的樂子豐富了我的生活。
當然,我是從來不碰毒的。每每看到那些幾乎不成人形的傢伙抱著我的大腿哀求我的時候,我都感到不寒而慄毒,真毒!
現在我不禁暗自慶幸,這些傢伙的慘樣讓我對毒/品避如蛇蠍。雖然我現在的生活被我搞得一團糟,但起碼我還是個……半個人。
但這樣愜意的日子並不長久,等到我十八歲的時候,我已經換了大大小小七個幫派了!
在我二十歲的時候,一次大規模的黑幫械鬥,我參與其中。
那一天,連天上落下的濛濛細雨都是紅色的。
幸運的是,我沒死在那一天。
不幸的是,我被關進了監獄。
大抵是因為那次造成的混亂和傷亡太大,緊急關頭,在紐約市政府的主導下,警方和軍方聯合行動,幹脆利索的控制住場面。
在監獄裡待了有整整五年之久,或許是良心發現,亦或是畏懼死亡,我開始反思自己的人生嗯,等我出去,要好好做人。
等我出來後,我已經二十五歲了。
我告別了自己曾經感到舒適無比的黑幫生活,嘗試著融入真正的社會。
但這個過程,是艱辛困難的。
這時我才驚覺,我曾經的黑幫生活帶給我的沒有一點益處,有的只是磨難。
沒有學歷,沒有技能,有的只是一個前幫派成員的身份,再加上入獄五年的經歷,這足以讓我在社會上舉步維艱。
具體遭遇過怎樣的歧視、嘲諷和鄙夷,在這裡就不一一例舉了。
我想說的是,當初的我做過很多錯事,也傷害過許多人,但五年的牢獄之災足以抵消我的大部分罪惡。
現在,我只想做個好人。
朝著這個目標,我拼盡全力,不曾放棄。
或許是上帝聽到了我的禱告,在我二十八歲的時候,我收穫了一份穩定的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足以生活,甚至略有結餘可以放到銀行。
同時,我也收穫了家庭,我的妻子愛麗絲。
一年後,我們愛情的結晶在不經意間誕生了,我的女兒,我的公主,我願為之奉獻生命的天使潘尼。
每當在夜裡醒來,看著身旁酣眠的妻子以及搖籃裡吮吸著手指的女兒,我都好像在做夢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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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不是夢,我確信。
時間過得飛快,究竟有多快呢?
嘿,我的天使,今天是你的六歲生日,祝你生日快樂!
看著自家的天使漸漸長大,我感覺我的人生已經毫無遺憾了,哪怕是叫我立刻去……,不不不,我還要好好活著,守護這個來之不易的、幸福美滿的家庭。
時間來到這一年的十二月十九日,我永遠記得這一天!
我的天使在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教室突然暈倒了,沒有一絲徵兆。
在醫院,進過醫生的確診,我得知我的天使生病了。
腦部惡性腫瘤,壓迫了腦部神經和血管,這才是我的潘尼暈倒在地的真正原因。
“可以治好嗎?”我向醫生詢問。
醫生:“可以,但需要一筆很大的醫療費用。”
“多少?”我繼續追問道。
醫生:“三百萬!”
我聽完整個人都僵住了,像一樽雕塑。
回到家,我翻了翻錢包,一共有三百二十一美元。
我查詢了一下銀行卡餘額,其中521.34是利息。
該死,這筆錢我整整存了三年!
我開始給我每一朋友打電話借錢,但最終連五萬都借不到。
有人說,信用卡?
呵呵,那就是個騙局,放棄它吧!
我開始思索應該如何賺到足夠的錢來拯救我的女兒。
思索良久,直到日落西山,一輪彎月掛在枝頭,我驀然想起我十八歲時曾經聽到的一句話。
接著,我走進家中只有十平方左右大小的書房,在積滿厚厚一層灰塵的書籍裡開始翻找。
五分鐘後,我開啟一本名為《美國刑法》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