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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行屍一家親

第163章 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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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行屍一家親第163章 再出發

魯智說的‘糧庫’離我們的營地大概30公里,是一間地下加工廠,地面只有幾間簡陋的民房做掩護。

災難爆發後,有人在這裡生活過,而且很可能在第一時間洗劫了附近的糧庫,將糧食全部囤積在地下加工間。

我們按地圖找過去,加工廠早已人去屋空,牆體、地面有乾涸發臭的血跡和殘肢,由外至內,說明異變突發的時候,有好多人在加工間裡。

龍濤檢查過地面建築,他甚至拂開雪層,勘查了雪下的土地,綜合種種跡象,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沒人從這裡逃生。

沒人逃生,自然沒人知道還有大批的糧食藏在地下,原來的倖存者由於異變估計全部淪為喪屍了,之後受到北方的召喚離開。

魯智是怎麼發現這裡的我並不關心,搬空糧食才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我用重卡來回跑了三趟,才將加工廠的存糧搬空。

我們同時還收穫了幾桶燃油,否則卡車根本開不起來,看到營地的倉庫被一袋袋糧食裝滿,我忽然有點理解倉鼠囤糧的心情了。

充足的食物讓營地的其他倖存者心情大好,連帶著幹活也更賣力氣了,這些糧食夠二十來人吃半年,當然是指不出意外的情況下。

如果隊伍擴大,我們必須有自己生產糧食的能力,至於龍濤、鄭超他們,我也得想辦法給他們提升實力。

所以在運完糧的隔天,我就把凡有異能的人都叫到一起,異能升級的事還得他們自己拿主意,雖說龍濤他們的異能是從我的血脈中繼承來的,但我並不想成為他們的‘家長’。

龍濤和鄭超喜歡直接的解決的方式,他們倆建議大家組隊捕獵有異能的動物或喪屍,後者懂得隱藏,找起來比較麻煩,因此他們更傾向於捕獵變異動物。

人、喪屍和動物的異能可以互通,這一點我們已經知曉,然而這是既是好事,也是壞事,就看誰是捕獵者,誰是獵物了。

李懷清和周禮則偏向於用溫和的方式獲取所需,他們認為捕獵帶有異能者的變異動物同樣存在極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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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承擔可能造成傷亡的巨大風險,不如到周邊城市蒐集金、銀,然後潛入黑市購買變異動物,比如我曾在珍異館見過的雷暴獸。

“黑市的商人和顧客那麼多,他們的金子從哪來的?現在再進城去搜,那不跟大海撈針一樣!”鄭超聽完周禮和李懷清的建議不贊同地搖搖頭。

此時是午休時間,其他人吃過飯回各自的房間午睡去了,被我們當成餐廳的小屋燒得暖烘烘,我坐在窗臺旁邊,陽光曬著我的側臉,讓我懶懶地不願動彈,靜靜聽著他們的討論。

“現在各地的情況都差不多,燃油稀缺,總有他們跑不到的地方,咱們可以撿漏。”周禮說。

兩個建議都有道理,阿熒為難地看向古昱,似乎想聽聽他的看法,古昱剛剛一直沒發言,等他們雙方說完了才開口:

“瞬移裝置最佳使用人數是3人,咱們可以兩個方案同時執行。”

“對,沒有寶寶的異能,瞬移裝置最好只帶3個人,遇到意外時方便逃生。”阿熒知道曹寶陽的大名,不過她仍喜歡叫他的暱稱。

“就是說找金子的人要3人一組。”胡濤說道。

既然3人一組,剩下的人完全可以另組一隊去捕獵變異獸,在坐的幾人似乎預設了這個方案,一時沒人再出聲,眼睛齊刷刷看著古昱。

身為領導,常常需要把已經明了的決定說出來,古昱擅長分派任務和發布命令,很快將隊伍分好。

古昱要在家坐鎮,周禮也不能離開營地,於是外出找金子的任務落到了我、阿熒和李懷清身上。

李懷清的腦波通訊異能實在太稀有,在變異動物裡恐怕很難找到跟他的異能同屬性的,所以他就做為聯絡員被劃入了搜金小隊。

龍濤、胡濤和鄭超則深處密林群山,去抓捕變異動物,相較來說,他們的異能比較大眾,提升的機會也多。

四月中旬,天氣依然沒有回暖,這絕對不是個好現象,起碼對現存的人類來說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我和阿熒、李懷清離開小城,目標是邊境最大的貿易市場,白君揚曾經說過,災難起初那會兒,臨國的邊境就築起了高牆,態度不能再明顯,就是與這邊切斷聯絡,拒絕往來。

那麼邊貿市場他們肯定也不會光顧了,我只希望它還沒被其他倖存者搬空,我們的目的性很明確,路上沒有一點耽擱。

千篇一律的雪景看得太久也會厭煩,我相信凡是活著的人,一定都盼著春暖花開的時節太點到來。

我們三人出現在邊貿城市外圍的時候剛好是正午,這一路上我挑的都是鄉間野地落腳,主要是為避開安全區的攝像頭,誰知道他們現在已經恢復了多少,帶監控的高速是萬萬不能走的。

因此我們出現的地方,也是城市外圍的耕地,如今已是一片雪原,房屋空無人煙,雪地沒有足跡,我們如同不素之客,突然打破了這一方寧靜。

然而我們落地還沒超過五秒,城市的方向便響起連續的槍聲,彈藥是貴重物資,現在聽到槍聲,那必然是有人遇到了大麻煩。

“有人。”李懷清和阿熒臉上都出現了‘失望’的神情,阿熒沉不住氣,急道:“咱們來晚了,撿不著漏了。”

李懷清卻有不同看法,他短暫的失望過後,又促然笑了下:“還用槍呢,咱們還是有機會的。”

阿熒恍然道:“對哦,現在都用異能火拼,用槍的傢伙肯定弱爆了!”

她眼神亮亮地盯著我,連聲催道:“姐,咱們去搶吧,去搶、去搶~”

我也沒含糊,拉住他們倆,瞬間消失在原地,朝著槍聲傳來的方向移動過去。

我帶他們移進城市,在一棟居民樓的天台落腳,這裡離發生槍戰的地方很近,居高下望,我看到在一家銀行的門口倒著幾具新鮮的屍體。

鮮血從屍體身上的血洞湧出來,染紅了身下的雪地,甚至那血還冒著一絲絲熱氣,屍體身上穿著乾淨的羽絨服,說明他們生前過得不錯。

“金條~”阿熒扯扯我的袖子,指著屍體旁邊的雪地驚喜道。

的確,她指的那個地方,在陽光的折射下,有金光閃閃的條狀物散發著誘人的光澤,那是三根手掌長的金條。

其中一具屍體身上還揹著包,這人臨死仍緊緊摟住這只挎包,從沒有拉嚴的拉鍊處,可以看到金燦燦的一角。

是黑吃黑,或是分贓不均我已無暇顧及,槍聲在移動,假如沒有更多的金子,那麼逃跑的人不會放過死人揹著的包。

“走,追。”我說著便拉起阿熒和李懷清去追逃走的人。

子彈是有限的,我不相信他們能一直這麼對打下去,正如我預料的那樣,槍聲越打越稀疏,最後隔半天才開上兩槍。

用瞬移追上他們太容易了,近距離觀察我才發現,跑的和追的不是同一夥人,跑的那邊穿著和屍體同款的灰色羽絨服,估計是這夥人在商場挑中同一款就全包圓兒了,然後每人分一件。

後面追的顯然要正規得多,他們身穿迷彩,頭上戴著只露出眼睛和嘴的黑頭套,怎麼看都更像專業的銀行搶劫犯。

沒有人用異能,直到跑的人跳上一輛麵包車,追的人仍然沒使用異能攔截,都讓我有點不適應了。

但專業就是專業,戴頭套的人一槍打爆了麵包車的車胎,車子向一側傾斜撞上路邊的燈柱,司機的腦袋磕在方向盤上,頓時見了血,人也昏了過去。

“放下武器!”端著槍靠近麵包車的頭套男吼了一嗓子。

我覺得這聲音有點耳熟,便頓住了想要上去當黃雀的腳步,阿熒和李懷清都不解地望著我。

麵包車的車門從裡面拉開,跳下來四個人,乖乖扔掉了手裡的槍,其實黑頭套這邊只剩兩個人了,這四個人若是拼一拼,興許能贏。

我這麼想著,便聽到從麵包車上跳下來的人冷笑道:“你們也沒子彈了,頂多還剩一發,怎麼著?接下來要動刀子?”

這人說著由腰間拔出一柄蝴蝶/刀,這種刀不是誰都能用,能練好它的人,至少證明是個擅長使刀的。

他的言外之意,對方只能打死他們中的一個,換刀子的話,三對二,羽絨服隊獲勝的機率更大。

“二對四。”頭套隊剛剛說話的人超級自信地說。

他扔掉手裡的槍,踢到一邊,從小腿上抽出匕首,看握刀的姿勢就知道是受過訓練的,而且很可能是個當兵的。

“安全區的喪家犬,口氣不小,不知死活的東西。”

“呵,首都的走狗,你主子怎麼沒給你派異能者,是不是嫌你命賤,當炮灰使呢。”

雙方互罵兩句,幾乎同時撲向對方,我原以為羽絨服隊是其他營地的普通倖存者,受過槍械訓練,但很業餘那種。

結果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這四個人的動作可不是普通人經過短期培訓能練出來的,更不是花架子,可以說招招致命,沒有任何多餘的假動作。

以殺人為目的的肉搏一般不會用很長時間,每一拳下去,只要砸到對方肉上,都會造成嚴重傷害,何況他們手裡還有刀!

戰鬥繼續了五分鐘,羽絨服隊有兩名隊員倒地不起,局勢變成了二對二,明面上是頭套隊的戰鬥力更高一籌,實際上他們兩人也耗盡了大半體力。

眼看頭套隊其中一人被踢中腹部飛出去,空閒下來的羽絨服隊隊員便一個飛撲,然後滾地,撿起了那把還有一發子彈的槍。

嘭——

槍聲響起,血花飛濺,細碎的鴨毛落到雪地上,與雪花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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