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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高嫁

518 天天的成長史 (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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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高嫁518 天天的成長史 (大結局)

一家人到聚德樓時,吳芸他們也早到了。

歐陽燾前兩年結的婚,老丈人跟羅愛繁兩口子湊的首付,給他們在京城的四環買了套80坪的小公寓。

小兩口自己還貸出裝修錢。

去年剛生了個小娃娃,羅愛繁不喜歡帶孩子,也不愛伺候人。

讓她出錢可以,出力就算了。

小倆口沒法,只得把剛剛退休的丈母孃和老丈夫人叫過來。

他媳婦剛出月子不久,就回到了公司上班。

實在是京城生活壓力太大,兩人雖說學歷都不低,但也不過是工薪階層。

他們這些讀書人也不似**那樣能吃苦,有些事真羨慕不來。

別看**現在是發了,當年剛創業那會,擺早餐攤,連天橋都睡過。

真是靠自己雙手打拼起來的。

天天不太喜歡這種場合。

這孩子眼睛有點高,性子不像旭恆,也不大像其雨。

看不起人,準確的說是有點目中無人。

在他16歲那年,有次跟閻耀遠出去吃飯,在路邊等車時,一個環衛工人行至他身邊,正欲彎腰去撿他腳邊的礦泉水瓶子,可這孩子不知咋想的,愣是圖好玩,一腳給踢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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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暑假,閻耀遠沒讓他去公司學習,罰他去當了一個半月的環衛工人。

每天坐著幾百萬的車,穿著黃馬褂,身邊跟著兩個保鏢,就這麼掃一個月的大街。

閻耀遠說,若你不懂他人的辛苦,那就自己去體驗一下。

那以後,天天的這個毛病徹底被改過來,甚至他對底層人多了一些新的認知的憐憫。

多年以後,當他入主公司時,每日進入大廈,能得到他說謝謝的不是身邊的助理秘書,也不是那些拿著百萬年薪的高管。

而是給他拉門的保安,保持大廈一塵不染的清潔工。

是那些拿著最少薪水,付出體力,做著最不起眼工作的底層人民。

或是從**慣了一個人,他跟誰都不大親。

就連智玉芳在他小時候那樣一把屎一把尿的帶大他,一樣不親。

見了面頂多禮貌的叫聲姥姥。

在孩子的教養方面,智玉芳不得不佩服閻耀遠。

天天在禮貌方面和旭恆有的一拼,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吃飯時,無論餐桌上的人多熱鬧,問到他啥,他都能一言不發,頂多點頭搖頭。

一直到他吃完,擦好嘴,才會慢條斯理的回答你。

原則性和自控力極強。

就連其雨都不得不佩服。

反觀兩個小的性格就跳脫多了。

雖說其雨奶奶這邊他們這輩,三個老表現在都在京城定居,但是平日裡各自都忙,特別是都成家以後,也只有在逢年過節時才能湊一湊。

以至這餐飯吃了兩個小時還沒結束。

男的喝喝酒,女的聊聊美容、保養、孩子教育等瑣事。

智玉芳跟羅愛華更是有聊不完的話題,轉來轉去,都是他們年輕時的事。

可能人年紀越大,越戀舊。

天天在家裡,閻耀遠有教導過他,長輩不放筷,他不能放。

可眼下這桌上這些長輩哪是吃飯,就是藉著聚餐敘舊呢。

實在等不及,看了看時間,站起身跟桌上的長輩們道歉,說自己還有課,要回爺爺家了。

眾人看著天天,有一種錯覺,這哪像個孩子,根本就是成年人嘛。

其雨好不容易能見次大兒子,哪捨得。

跟著他站起身,給他送到樓下。

他早給司機發了資訊。

待母子倆下來,保鏢和司機已等在那。

其雨摸了摸天天的頭:"最近學習累不累?

功課再多,也要注意休息,太極還在學嗎?"

是的,這孩子從去年起,有天早上坐車路過一廣場,看到一群大爺大媽在打太極。

回頭就跟閻耀遠說想學,閻耀遠現在是,你想學什麼就去學,想做什麼就去做。

前提是要先學好我給你安排的功課,做好我要求的事。

剩下的只要你精力夠,我不干涉。

天天聞言點了點頭:"還好,在學。"

其雨看著快到她肩膀的大兒子,有些無奈:"跟媽媽都不能多說幾句嗎?"

話一出口,她突然覺得自己好卑微。

可事實確實如此,兩個小的嘰嘰喳喳,一個比一個愛說。

大的可以一天不說一句話。

"可以。"天天嘴上說著可以,結果出口又是兩個字。

其雨簡直哭笑不得,她跟旭恆也不是這麼話少的人。

就不知道這大兒子像了誰。

"你那個物理比賽和數學比賽還參加嗎?下一年。"

這孩子6歲開始,看到自己感興趣的比賽就要去玩一下。

年紀越大,越讓其雨有一種無措感。

"會吧。"

這天實在聊不下去了,想抱抱兒子吧,這人來人往的大街,不用想。

她手都沒伸出,估計天天先躲了。

"行吧,到爺爺家,給媽媽打個電話,有什麼想吃的跟媽媽說。"

"好。"天天點點頭:"媽,再見。"

說完頭也不回的上了車。

司機關上門,其雨目送兒子離開,心中突然湧過一絲難過。

天天這些比賽,到他12歲都不參加了,覺得沒意思。

倒是太極一直學著。

跟的是陳式太極拳第十一代傳人,一對一學。

以前每天一小時。

現在每週兩小時。

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自己在花園裡打,然後他的家庭教師會給他拍好發給師傅,有不對的地方,晚上跟師傅連線再指點他。

閻耀遠原以為他會堅持不下去。

沒想到這孩子一打就是一輩子,從他學太極那天開始到他離世,一天沒斷過。

這樣的毅力,讓其雨兩口子佩服不已,也難得的得到了閻耀遠的讚賞。

別的孩子有的青春叛逆期,天天也有。

他16歲時喜歡上了跑車。

但是閻耀遠有規定,不到18歲,不許他開車上路。

到了18歲,這孩子就像脫韁的野馬。

跑車一輛一輛的買,閻耀遠在錢上不限制他,喜歡就買唄。

那會他在國外留學,每個週末晚上都會自己一個人去飆車。

玩了一年跑車後,覺得沒意思。

所有的車讓人運回國,就這麼被打入了冷宮。

然後就迷上了開直升飛機,再後來遊艇。

那些年,能玩的不能玩的全玩了個遍。

除了毒和賭,這兩樣是閻耀遠從小就跟他說的。

在你正式接班之前,你喜歡的事都可以去做,喜歡的女人也可以去追求,但是婚姻又是另一回事,心中要有數。

毒和賭是閻家的家規,他們自小就被告誡不能碰。

天天第一次初嘗男女之事是在國外。

對方是他的學姐,大他5歲。

因他中途跳過幾級,18歲已經讀大四並且直升本校研究生。

那位學姐剛讀研。

兩個人是在一次聚會上認識的,對方是位連中文都不會說的華裔。

是個長著一張東方面孔,卻連筷子都拿不好的高挑美女。

天天從12歲開始,身邊就不乏獻殷勤的小女孩。

但他對誰都無感。

因他讀書早,身邊都是比他年紀大的,追他的學姐更是不少。

但他總是冷冷的,有人堵住去路,給他送信或送禮物,他總是淡定的接過,然後又當著人面兒扔到垃圾筒裡。

久而久之,膽再大的女生都不敢再輕易靠近他。

一直到上了大學,他這一習慣還在延續。

天天在長相上和智商一樣,都遺傳了其雨。

個子淨身178,沒他爹高。

長相秀氣,沒有旭恆帥,但是他那因長年打太極練就的剛柔並濟的淡雅氣質,總給人一種人畜無害的和氣之感。

他自小學到高中讀的都是貴族學校。

大學因成績優異被哈佛提前錄取。

可能是過膩了以前那種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閻耀遠給買了房子成了他週末的旅館,平時大部分時間裡都住在學校兩人間的公寓裡。

與他同住的是一位與他同來自內地的留學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與京城相隔近兩千公裡的南方,兩人都是話不多的學霸。

這位除了有點不愛乾淨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錯,且有一點讓天天特別滿意,就是做的飯極好吃。

甚至還能做幾道地道的京城菜,說是當年本科在Q大讀書時,跟一京城土著同學的媽媽學的。

吃貨嘛,外面的吃膩了,就想自己鼓搗點吃的。

最讓天天吃驚的是,他竟然會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輸他家的廚師。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學生公寓以前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白痴。

兩人初次見面,天天連個衣服都不會疊,更不肖說徐江跟他約定,衛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時,他邊拖邊踩,連個拖把都不會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覺得原來拖個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數學題還難。

再後來,他不僅學會了如何收拾房間,還學會了煮泡麵和煎雞蛋。

這些事竟給他帶來莫名的成就感。除了每週末兩天的消失,室友一度以為他也是個拿獎學金來留學的,普通家庭的孩子。

一直到他本科畢業,對方也在矽谷找到工作,兩人至此分開,徐江都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至於週末那兩天他住哪,去做了什麼,徐江問過一次。

天天不答,那以後,亦識趣的不再問。

他第一次發生關係的物件說起來還是徐江介紹的。

當時他去參加的那個聚會,就是被徐江帶去的,依他的性格,除了學業,學校裡任何的活動比賽他都毫無興趣,更別說是華人校友聚會了。

這些在他12歲前都玩夠了,瞭解了遊戲規則,嘗試過的事他就再無興趣去做。

至於年輕人熱衷的夜店,舞會,他都了無甚意。

他不喜歡熱鬧,也不喜歡人多。

更多時候,他都喜歡自己一個人呆著,也喜歡一個人做一些事。

一如他喜歡的太極,隨時隨地,有音樂無音樂,他都能打。

無需有人陪伴,他喜歡這種感覺。

莉莎就是在喧囂的人群中發現了獨自坐在角落裡的他。

當然能近天天身並與他發生關係的女生自然沒那麼簡單直接。

對方正好認識徐江。

且徐江在此前就對莉莎有點意思,當然僅限於好感。

兩人同是研究生,徐江大一級,但跟同一個導師,一來二去自是認識。

但是莉莎生作風開放,國外長大的嘛,在此前有過的男朋友更是一雙手都數不過來。

徐江長相普通,個子普通,哪哪都讓她很難產生兄弟以外的感情。

正是她的這種熱情與開朗,吸引了徐江。

然而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通過觀察,她看出天天整晚只跟徐江一人說過話。

於是拉過自己一個好姐妹,將其介紹給徐江。

那女生雖同是華裔,但因6歲以前在國內生活,且父母是第一代移民,因而在家也要求她講中文。

出口地道的南方口音拉近了她與徐江的距離。

兩人一聊徹底停不下來。

於是,短短一個小時內,徐江移情別戀。

莉莎在徐江與其同伴聊的熱火朝天時,適時的插嘴問徐江是一個人來的嗎?

徐江這才想起天天。

說不是,還有一個室友。

莉莎笑笑的指了指角落裡的天天:"是那邊那位嗎?"

她這一指正好被剛望向這天的天天看到,莉莎絲毫沒有被抓包的尷尬,而是落落大方的跟天天微微點頭,燦爛一笑。

徐江隨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邊朝天天招手一邊答:"是的。"

"我們這樣拉著你聊天,會不會冷落了你的室友。"

莉莎好心道。

"不會,他喜歡安靜,"徐江說完又感覺好像有點不妥:"要不我們過去坐吧。"

"這樣會不會不好,你不是說他喜歡安靜。"莉莎跟著道。

實際上徐江已經一步一步按她想要的方向走。

"沒關係的,我介紹你們認識。"

莉莎越是體貼,徐江越是覺得可以將其介紹給天天認識,不管如何,多個朋友總是好的,他心想,天天應該不會討厭莉莎這樣的女孩。

就這樣四人坐到了一起。

徐江跟那位莉莎介紹的小個子同鄉越聊越投機,都是年輕人,聚會結束後約著一起去酒吧續攤。

天天本不想去,奈何那女生非拉著莉莎,畢竟剛認識,不敢單獨跟徐江出去。

可他這一人帶著倆女生好像也不合適。

於是求了天天半晌,才終於得到他輕輕的一點頭。

四個年輕人從酒吧出來,莉莎叫了代駕,徐江跟那女生叫了輛計程車。

又囑咐莉莎務必要把天天送回宿舍。

"帥哥,上車吧。"待計程車一走。

莉莎給天天拉開車門。

天天猶豫了一下,坐了上去。

這一晚上,他滴酒未沾,無論徐江怎麼勸,他就是不喝。

也不給任何理由,不喝就是不喝。

這是他自幼養成的習慣,警惕心極強。

在外面輕易不喝酒,也不隨便接他人給的水和飲料。

何況是酒吧這樣的地方,他甚至連一杯水都沒喝,全程就看著。

偶爾徐江或莉莎等問他什麼,才答一句。

其他時間就安靜的坐著,聽其他三人說話。

他越是如此,越是挑起了莉莎想得到他的決心。

"送你回公寓,還是去我家?"剛一上車,莉沙故意裝作有幾分醉意的問道。

甚至不經意間把頭往天天身上靠:"頭好暈,小弟弟,借姐姐靠一下。"

天天沒拒絕。

莉莎把頭靠在他的肩上,閉目養神,又喃喃的來了一句:

"你用的什麼沐浴乳,好香。"

邊說著,手邊有意無意的碰一下天天的大腿。

調情意味極其明顯。

天天雖未談過戀愛,也未歷經人事。

但是追過他的女生,到底有多少,他自己都記不清。

唯一不同的是,天天分析出,那些女生是想跟他談戀愛。

而眼前這個,他想,從莉莎這晚看他的眼神,徐江或許看不出,但他看到了某種東西。

莉莎對他的興趣是身體上的。

"去你家。"

車子已經出發近10分鐘,天天突然來了這麼一句。

莉莎聞言,嘴角劃過一絲開心的笑,告知代駕家裡的地址後,手先是試探性的攬住天天的腰,沒被拒絕。

而後遊走的領地開始擴大。

到了她的公寓,門剛開啟,她就迫不及待的把天天從男孩變男人。

他們這樣的關係持續了近半年。

一直到有一天,他們照例約在莉莎公寓,但是見面的第一件事有別以往。

他一進門,莉莎不再是迫不及待的解他的釦子,而是親自下廚給他做了一桌中餐。

說是特地去學的,餐後,莉莎放了泰坦尼克號的音樂,倒了兩杯紅酒。

試圖跟他邊喝酒邊聊天,大部分時候都是莉莎說,天天聽。

然後,藉著美酒和音樂,莉莎附身把唇湊了上來,就在快要親到天天時,被一把推開。

天天在莉莎眼裡看到了愛。

他們之間從第一次至今,從未接過吻。

天天討厭被吻,這一刻他推開莉莎一是條件反射。

二是,他發現在莉莎愛上他了。

18歲以前他有很多機會和女性發生關係,但他沒有。

因為那時的他對這方面沒有好奇,或者說沒有衝動。

莉莎的出現不是因為她多特別,多漂亮,而是他做好了成為男人的準備,她剛剛好就出現了。

他又剛好覺得不討厭,一切水到渠成。

無關愛情。

甚至迄今為止,天天都沒思考過愛情,也沒有想過自己這一生會否愛上誰。

他想,若有朝一日,那個人真的出現,他會和父母一樣全力去愛,也會想要跟父母一樣,跟那個人一起組建一個家庭,生兒育女,攜手一生。

自他有記憶以來,他對父母的所有印象都跟舉案齊眉有關。

旭恆對其雨的疼愛超過了一切,也影響了他與兩個弟弟,讓他們一樣的深愛著母親。

但他總覺得,那樣的感情離他很遠,雖然他的家庭讓他深深的相信愛情和婚姻這件事。但他對孤獨的享受似乎是與生俱來的。

也可能是閻耀遠後天的培養,以至他如此享受一個人的生活。

他想,他跟莉莎是時候結束了。

於是,他站起身,沒有說再見,亦沒有隻言片語。

就那麼離開了莉莎的公寓。

從那天後,他再沒接過莉莎的電話。

當然,他的背影也給了莉莎答案,她並非執著的人。

若這個人不可以愛,換個人愛就好了。

於是,他們的關係一如開始那般,結束的也是悄無聲息。

這以後,天天又有過幾個伴侶。

只是伴侶,他跟那些女生鮮少在白天見面。

只在有需要時約出來見見。

有一個,是他的學妹,但是年紀比他大兩歲。

他們是在一次公開課上認識,仍是對方主動。

天天覺得對方的長相各方面自己都不反感,於是在約出來吃了一頓飯後,他們發生了關係。

這段關係持續的最久,約一年時間。

開始在深秋,結束在初秋。

剛發生關係後不久,有一次,他們在校園裡相遇,天天從女生身邊走過,目不斜視,像是從不認識這個人一般。

女生也很有默契的假裝不認識他。

就因為這個,天天才讓這段關係維持了近一年。

他覺得這個女生挺識趣。

最多的時候,他同時跟六個女生保持了這種關係。

這裡面有白領,有模特,有學生,無一例外的都是非他圈子裡的普通人。

這樣荒唐的生活結束在他23歲那年。

那時他已經畢業跟在閻旭豪身邊,正式進入公司學習。

一天最多睡5小時,有時候甚至忙到吃飯的時間都沒有。

回國後,他也有過幾個伴侶,有時候工作壓力過大,下班後,他會打扮成普通白領的樣子,去一個安靜的酒吧,喝喝酒,然後遇到合適的,聊得來的就會約出去找家酒店開個房間。

不討厭的話會讓這種關係維持一陣。

跟女人發生關係,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成了他解壓的一種方式。

後來隨著職位越升越高,工作越來忙,對這種事的興趣開始減少。

有一天,他忙完後已是午夜。

從辦公椅站起身,給自己泡了杯咖啡,站在68樓俯瞰午夜的城市,他突然覺得身體的冒險旅行可以結束了。

從那天開始,他禁慾的外表下潛藏的秘密以他超強的自控力,讓它們戛然而止。

他終於成了女員工們口中名符其實的禁慾系BOss。

當兩個弟弟都交了女朋友,又換女朋友的時候,他的身邊依然乾乾淨淨。

其雨一度懷疑過大兒子的性取向,還試探過。

面對母親的關切,天天無奈的回了四個字:"我喜歡女。"

"你跟媽說,你以前在國外時有過女朋友嗎?"

"沒有。"

"你倆弟弟都交女朋友了,你為什麼還沒有。"

其雨對天天的話有了幾分懷疑,在她心中,大兒子的私生活極度的乾淨,也一度深信天天還是c。

天天看著母親,心中有幾分愧意。

在母親眼中,他或許是世上最乖的男孩子,可實際上,他也不過是個男人。

跟所有男人一樣,都有用下半身思考的時候。

只不過他現在已經對這個遊戲毫無興趣。

但是關於女朋友,關於愛情,他對其雨說:

"媽,緣份沒到。"

是的,活了20幾年,他從未遇到一個讓他有心動感覺的女生。

他想,就是緣分未到。

而此時的他並不知道,他的緣份已在他26歲那年等待著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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