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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鉅子

第七十五章 不如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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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鉅子第七十五章 不如跳舞

蔡依林(jolintsai),臺灣當紅女歌手。

1980年9月15日出生於臺灣新北,1999年簽約環球唱片,同年9月發行首張專輯《jolin1019》出道。

該專輯發行首周銷量就超過六萬張,接連獲得亞洲唱片、玫瑰唱片等銷售榜冠軍;並以40萬張的總銷量,榮獲第七屆新加坡金曲獎“最佳新人金獎”、第六屆channelv“亞洲區年度最受歡迎新人”和臺灣tvbs勁碟民選大賞“最受歡迎新人”等獎項。

蔡依林就此一舉成名,與孫燕姿、蕭亞軒、梁靜茹並稱為港臺歌壇“四小天後”。

2002年2月,蔡依林改簽唱片公司新力音樂與經紀公司天熹娛樂。同年3月7日,蔡依林推出個人第五張專輯《看我72變》,帶來的不只是蔡依林形象上的改變,而且歌曲風格也呈現多樣化;專輯在亞洲地區的銷量超過100萬張,憑藉該專輯蔡依林在臺灣g-music風雲榜中獲得最佳女藝人獎及最佳專輯獎。

可以說,眼前這個時間,正是蔡依林紅透半邊天的時候。

而這張近期正大火的《看我72變》專輯中,有多首歌曲都是節奏非常快的舞曲,而蔡依林也正是在這張專輯中,首次嘗試了轉型舞曲和搖滾,開啟了她未來“亞洲舞娘”的第一步……。

無論從關注度、適合度上,選擇她作為《勁舞團》的代言人,的確是最佳的人選。

張志幀動作很快,風行本來和索尼音樂就是戰略合作伙伴,透過索尼的介紹,很快與天熹娛樂接洽,進行了代言談判。

為遊戲代言,對於此時的大部分明星而言,還是個全新的領域。

只有網易前陣子請到了周星馳為《大話西遊》代言的案例。

天熹娛樂也不知道該怎麼報價,考慮到吾愛音樂網在大陸音樂界的影響力,最後傳過來的代言報價是400萬臺幣/兩年,比蔡依林正常的商業代言便宜了100萬。

林風算了一下,擦,按現在的匯率,才合100來萬人民幣啊!

再過幾年,蔡依林的身價可就遠遠不止這個數了。

林風指示張志幀,價格沒問題,要是有可能的話,最好一次籤四年。

遊戲代言比較簡單,林風又不考慮電視投放,主要就是要求蔡依林要配合遊戲的宣傳活動(每年兩次),拍攝遊戲海報等。

四年代言合同,800萬臺幣的代言費,不論是對於蔡依林還是天熹娛樂,這時都是一筆大合同。

得到風行方面希望儘快簽約的訊息,蔡依林和她的經紀人,也是天熹娛樂的經紀主管蔣承縉,當天就直飛京城。

林風也給予他們高禮遇的接待,安排了張志幀親自去接機。

葉志偉開著賓士s320,倒是沾了光,近距離接觸了一下偶像。

蔡依林的到來,也讓36層的風行公司員工騷動了一下。

雖然吾愛音樂網近年影響力日趨擴大,不少唱片公司和藝人都會來這裡宣傳新曲或者談合作,但畢竟蔡依林作為新晉正當紅的港臺“四小天後”之一,又是第一次出現在公司。

當蔡依林和經紀人在張志幀的陪同下,穿過公司走道向林風辦公室走去時,不少員工都伸頭探腦的,悄聲議論。

林風和李東在辦公室裡一邊喝茶,一邊等著蔡依林的到來。

李東同時是風行的coo兼cfo,法律合同這一塊也是他主管。

此刻李東正在向林風吐槽:“林董,你倒好,躲在36樓,私會美女,可憐我天天被michael他們弄的頭昏腦脹的……”他所說的michael正是這次主承銷商高盛的負責人,邁克埃文斯(michaelevans)。

林風笑道:”現在知道15%的股份不好拿了吧,joe,夢龍那邊的上市準備工作全要靠你了,我一聽他們開會嘰裡咕嚕的飆英語,腦袋就疼!再說了,你以為風行這邊事情輕鬆啊,沒看我們狼穴的作戰計劃安排的多緊密!”

李東樂了:“林董,說到這個我是真服了……,任潔還真給你們一人準備了一套迷彩啊!看你們那個作戰會,感覺像是進了大決戰的電影場景,你們還真能玩!”

林風哈哈笑道:“我們是遊戲公司嘛,總要有點娛樂精神,你別說,穿上迷彩服,那種感覺一下就來了,哪天你也來試試。”

李東點頭笑應:“好啊!”

說話間,敲門聲響起,蔡依林到了。

………………

對於蔡依林,林風前世唯一的印象就是她是個非常努力的歌手。還有就是和周杰倫之間曾經的戀情。

對了,還有她和陶唱的那首《今天你要嫁給我》,那句“jolininthehouse“,讓林風徹底記住了她的英文名字……。

這時的蔡依林,才剛剛23歲,還沒有後來變身“亞洲舞娘”的性感,染成黃色的長髮、一身裁剪簡單的白裙,反而顯得有幾分稚嫩,這時臉上還帶著嬰兒肥,沒有後來那麼驚豔的美麗。

林風微笑和蔡依林握手,招呼大家坐下。

“jolin,歡迎啊,一路飛過來辛苦了!大家坐下喝杯茶,慢慢聊。”

林風的年輕顯然也令蔡依林很驚訝,這位平時不怎麼露面的吾愛音樂網老闆,在臺灣的音樂圈裡名氣並不小,他一手推出的劉開來在2002年橫掃了內地各大獎項,唱片銷量更是將一眾港臺的天王天后都壓在身下。

而且為了更好的拓展內地市場,各大唱片公司也在竭力和吾愛音樂網搞好關系,畢竟新歌打榜,數字唱片發行,尤其是彩鈴業務上線後,吾愛音樂網和其兄弟公司夢龍科技,更是成為了各唱片公司收入的重要渠道,這樣的人物,對蔡依林這樣的歌手而言,還是非常有重量的。

“林總太客氣了,我還要感謝林總給我這個機會,說實話,代言遊戲我還是第一次,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還請林總多指點。”

“jolin,我們的張總監應該已經跟你說過了,我們這款即將推出的遊戲《勁舞團》,是一款針對年輕人的舞蹈類遊戲,我看過你新專輯的mv,你的舞蹈非常漂亮,有種獨特的氣質,我相信你是代言這款遊戲最適合的人選!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joe,你和蔣先生聊一下合同,jolin,我帶你參觀一下公司吧,你也可以試玩一下我們這款遊戲,相信你會對代言更有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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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風知道藝人不會直接談合同,乾脆將李東和蔣承縉留在辦公室,帶著蔡依林參觀了一圈公司,來到“天美”工作室。

這可把工作室裡的一幫技術宅們給興奮壞了。

在工作室,蔡依林在姚曉光等人的指點下,試玩了一下遊戲,一下就喜歡上了,尤其是裡面角色的舞蹈動作。

“姚先生,這個遊戲裡的舞蹈動作是您設計的嗎?真的非常漂亮,很多動作我都想學了!”

姚曉光被她崇拜的眼神弄的有些不好意思,解釋道:“這些舞蹈動作都是我們從國外的舞蹈大師的影像資料中蒐集的,差不多有上萬個動作模型,蔡小姐要是覺得喜歡,可以多玩我們的遊戲,肯定有很多新的發現。”

蔡依林點頭:“我一定會玩的!這個遊戲真好!”

林風站在旁邊,對張志幀笑道:“好啊,jolin也是我們的玩家,志幀你可以推廣中提一下,加入遊戲,將有機會和jolin一起跳舞,這個點很有吸引力。”

張志幀點頭笑應。

合同順利簽訂,蔡依林將在未來四年裡,作為《勁舞團》遊戲的代言人,出現在所有《勁舞團》遊戲市場營銷和宣傳的資料中。

………………

2003年5月15日。

習慣每天開啟吾愛音樂網聽歌的人們,發現在網站首頁的banner中,出現了一個蔡依林穿著精美舞裙翩翩起舞的圖片專題。

圖片中蔡依林旋轉飛舞、長髮飄逸,背景是色彩鮮豔的遊戲場景,旁邊是一排閃動的字跡:“這裡有青春無敵的俊男美女,有最in的音樂和舞步,有最新潮的時尚服裝,和jolin一起跳舞吧!《勁舞團》火熱上線!“

圖片一角,《勁舞團》遊戲的彩色logo非常吸引眼球。

當人們好奇的點選圖片,就進入了吾愛遊戲網的《勁舞團》專區。

專區的背景音樂,是林風親自選定,充滿節奏感的《不如跳舞》。

“不如跳舞/聊天倒不如跳舞/讓自己覺得舒服/是每個人的天賦/繼續跳舞/談戀愛不如跳舞/用這個方式相處/沒有人覺得孤獨/也沒有包袱……”。

這首陳慧琳2001年推出的歌曲林風非常喜歡。欽點為遊戲官網的背景音樂。

與此同時,各大入口網站遊戲頻道、專業的遊戲網站17173、各大論壇中開始出現了大量勁舞團遊戲的宣傳文章,遊戲介紹和官網連結。由於風行付了費用,很多網站和論壇都對帖子做了置頂和加紅。

“風行推出大型音樂舞蹈網遊《勁舞團》即將開始內測!”

“國內的第一款音樂網遊《勁舞團》驚喜來襲!”

“小天後蔡依林代言,《勁舞團》一起跳舞!”

“千萬臺幣代言,《勁舞團》火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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