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界Vol.5元祖(7)
你好,我叫袁楷隸,有人說收到這封信的會是我的親人,如果你收到了,可以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嗎……
親人嗎?過去那些收留他的人也都這麼說的,可是他們最後還是拋棄了自己。
應該嘲笑寫這封信的人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這種大大咧咧的口氣好溫暖啊。元祖的眼中忽然有大顆大顆的眼淚滾落,落到執念之火裡騰起小簇的青煙。
元祖覺得,那個叫袁楷隸的小哥哥一定是個大大咧咧的男孩,爛好人一般的善良心腸,自己差點死在地震中了還一封信又一封信地關心別人有沒有被欺負。
一開始的時候,他以為只有在地下室裡才能收到信,所以沒有用火把地下室燒了,也沒有呼救,只想知道能不能等來第二封信。
後來他被人找到了,被送往另一家福利院,在路上他從口袋裡摸出了另一封信。
時空中好想有了一道郵路,專屬於他和袁楷隸,不管身在何處都能收到彼此的信。袁楷隸的信上總帶著一絲莫名的溫暖,元祖摸著的時候,覺得那溫暖可以抵達自己的內心深處,如溪水一樣潺潺流過,一點一點融化曾經堅如磐石的執念。
袁楷隸總愛在信裡讓元祖叫自己“哥哥”,元祖從來沒有這樣稱呼過他,然而在黑暗中,他已經不知道在心裡念了多少遍。
哥哥。
那種溫暖的感覺,應該就是哥哥了吧。
他好像,找到了一直想要找的人呢……
那天,其他的孩子都在外面玩,元祖一個人坐在寬大的教室裡給袁楷隸寫信,信中依然沒有什麼內容,他一遍又一遍寫著“哥哥”。他想,袁楷隸要是收到這封信的話,一定會明白他的意思,然後那個大大咧咧的男孩一定會開心得瘋掉。
他寫了滿滿一張紙,窗外濃密的樹蔭落了進來,將滿頁的“哥哥”融化一團。他只眨了一下眼,桌上忽然出現另一封信,信中夾了一張紙,紙上是一把鑰匙的圖案。
袁楷隸告訴他,只要找到這把鑰匙就能進入十方界,十方界中有他想見的親人。大大咧咧的男孩在信的最後寫道:想知道誰有鑰匙嗎?你叫我一聲哥哥我就告訴你喲!
然而他還沒有來得及激動,那張畫有鑰匙圖案的紙張就忽然燃燒起來,像是誰在試圖阻止他看到。
元祖毫不猶豫地伸出手握住那張燃燒的紙張,灼痛在掌心蔓延,執念化為幽藍的火焰瀰漫全身,最後至整棟房屋。
元祖在大火之中離開了那家福利院。
他掌中的皮膚化為一張羊皮紙,上面畫著那把鑰匙的圖案。
但是,似乎誰將他的部分記憶抹去,他不記得這個圖案是誰給他的了。他只記得漫長的時光中有人曾不斷給自己寫信,跟自己嘮叨了很多生活中的瑣碎,考上了大學、在福利院做志願者……告訴他用鑰匙開啟十方界就能尋回一切。
在福利院做志願者是嗎?
元祖不知道那個人在哪家福利院,那時候他只是覺得“陽光”這個名字很像那個人給自己的感覺,永遠都那麼溫暖。
他想起那個人提到的遊樂園,說建成了一定要去玩一天。所以,遊樂園正式建成的那一天,熱鬧的慈善捐贈會上,儘管沒有他的名額,他也悄悄地跟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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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祖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好像忘記了什麼,又好像生出了新的執念。那個執念就是尋找,尋找到那個越過漫長時光給自己寄來溫暖信件的人……
他是尋求親情的執念所化,一直以來都在尋找著如親人般的溫暖。那麼現在,好像是找到了那種溫暖呢……可是,他不記得擁有那種溫暖的人叫什麼名字了。
那麼,找到鑰匙,開啟十方界,一定可以見到那個人吧……
元祖不記得袁楷隸的名字了,可他用掌中皮膚留下了鑰匙的模樣,他還記得那些信件的字跡。
當他發現袁楷隸的脖子間掛著的護身符就是鑰匙的時候,當他發現袁楷隸從來不在他的面前寫字的時候,他就明白了……他的記憶,是袁楷隸抹掉的。
九
——孩子,只要佩戴了這把鑰匙,你便不會永遠孤獨,擁有親情。
——可是,你要記住,千萬不能把這把鑰匙交給別人。一旦到了那個人手裡,那人必將毀滅。
那個時候,在圖書館內,那道不辨男女的聲音猶然在耳,提醒袁楷隸不該將十方界的事告訴元祖。
性格大大咧咧的男孩這才瞭解到一直和自己通訊的小孩有著怎樣的身份。那是天地間孤獨之人的執念所化,一旦進入十方界便會魂飛魄散。
在他人生最黑暗無助的時光裡,他覺得小孩很親切,是因為他們希望的東西都一樣……來自親人的溫暖。
執念這種東西,即便擁有人形,也無法像人類那樣擁有七情六慾,他們想要的只有一種東西。
對於元祖來說,他想要的只有親情。可是他沒有父母,袁楷隸給了他一種哥哥般的依賴,他接受了袁楷隸,讓袁楷隸成為他的一切。
袁楷隸將十方界的事情告訴元祖,等於是在告訴元祖,只要他找到了鑰匙,就能見到袁楷隸,和他生活在一起了。
一旦接受了這樣的訊息,新的執念便生成,元祖會為了見到袁楷隸而滿世界去找鑰匙,甚至突破時空的界限。
可找到了鑰匙,開啟十方界,元祖就會魂飛魄散……
儘管小孩是一抹執念所化,可在人生最黑暗無助的時光裡,這個小孩給了自己重新活下去的希望……
袁楷隸不希望元祖死,他決定用自己的姻緣為交換,讓鑰匙消掉那封信,斷絕他和元祖之間的郵路,讓元祖忘記他。
可他並不知道,執念之所以是執念,就在於哪怕明知死路一條也會選擇飛蛾撲火。
元祖遺忘了他的名字,可依然能夠記住其他的細節。那些記在信中的瑣碎細節宛然是記憶中的幸福瞬間,叫人如何願意去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