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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女友

178、百合盛開!姬情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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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女友178、百合盛開!姬情燃燒!

2012年十一月的某個夜晚, 洛櫻獨自一人坐在窗前。

她左手撐著額頭,右手翻開一本小說。

這本小說名為《指匠情挑》,描繪了小姐與女僕的愛情故事。

當她讀到女僕為小姐寬衣解帶,她彷彿身臨其境, 透過閃爍的燭光望見了逐漸靠近的屬於兩個女孩子的靈魂。

於是她的手指產生了鈍感, 指尖觸控的紙頁宛如空氣。她聽見淅淅瀝瀝的落雨聲, 無數雨滴宛如珍珠一般,灑在她的心頭,沿著未知的軌道緩緩滑動。

就在這時, 她的手機螢幕跳出一行訊息:“學姐,我正在做量子程式設計平臺,你有興趣加入我們的研究小組嗎?”

洛櫻心不在焉地說:“好啊。”

林知夏秒回:“謝謝學姐!”

洛櫻問她:“你最近過得好嗎?”

“挺好的, ”林知夏反問,“你呢?”

洛櫻答非所問:“我在看小說。”

林知夏果然好奇:“什麼型別的小說?”

洛櫻含糊而簡略地描述道:“談情說愛的。”

林知夏告訴她:“好巧, 昨天晚上我也看了一部談情說愛的電影, 叫做《偷心》。”

偷心?

偷誰的心呢?

洛櫻繼續追問:“電影講了什麼?”

林知夏打出一大段話:“男主的老婆是女主,男主愛上了女二,女二嫁給了男二,男二對女主感興趣,男主婚內出軌女二。最後, 女二跟男二和好了。女主被男主逼問有沒有和男二上過床, 女主終於察覺男主不愛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就把他甩了。怎麼樣,結局是不是很有意思?”

洛櫻只覺得她語氣活潑又生動, 電影裡的感情牽扯都被她柔化了。

洛櫻就說:“哇,好有意思。”

每當洛櫻和林知夏聊天,洛櫻的嘴角總是微微上翹著。她可以放下手頭的一切工作, 從簡短的聊天記錄中收穫巨大的快樂。

林知夏聰明樂觀、活潑開朗、博學多才、善於傾聽……洛櫻可以輕鬆列舉出無數個優點,但是,每一個優點都無法解釋她此刻的異樣心態。

她問林知夏:“你相信愛情嗎?”

林知夏飛快地回覆道:“我相信人類有豐富的感情。”

洛櫻思考片刻,緩慢地敲出一行字:“你還是很理智。”

林知夏補充說明:“也不算理智,說實話,愛情沒有那麼重要,它不是一種穩定而長久的狀態,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洛櫻心底的旖旎情絲在這一剎那間煙消雲散。而她甚至無法判斷林知夏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熱茶,又說:“我們來聊聊你的研究小組吧。”

“好的,學姐!”林知夏歡快地答應道。

從這天起,洛櫻正式加入林知夏的團隊——那是洛櫻見過的氛圍最好的研究團隊。他們彼此尊重,相處融洽,哪怕有不同意見,也能心平氣和地交流。

林知夏是團隊的技術領導者,而江逾白負責各方協調,擴大團隊的規模。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性情與涵養都很好,他大概是林知夏最得力的合作伙伴。

洛櫻願意加入林知夏的公司,不僅是因為她敬佩林知夏的能力,更是因為她信任整個初創團隊。

回國工作一年以後,洛櫻越來越適應自己的辦公室生活,也能從工作中獲取愉悅感和滿足感,美中不足的一點是,父母經常催促她找一個男朋友。

她快三十歲了。

父母要給她安排相親。

媽媽沒徵詢過洛櫻的意見,就把她的微信名片推給了一位家境富裕、外表俊朗的年輕小夥。

媽媽語重心長地說:“阿櫻,你瞧瞧吧,媽媽千挑萬選,給你選出來的小夥。他從美國留學回來,身高一米八五,家裡條件不錯,比你小五歲,和你般配,有共同語言。”

洛櫻聞言一怔。

因為林知夏也比洛櫻小五歲。

當天夜裡,這位小夥給洛櫻發微信:“姐姐,你還沒睡?”

洛櫻保持禮貌的態度:“快睡了,晚安。”

小夥就說:“晚安的拼音是wanan,我愛你愛你的首字母拼音也是wanan,嘻嘻。”

洛櫻沒回覆。

小夥忙問:“姐姐在想什麼呢?”

洛櫻答道:“想女人。”

小夥:“臥槽?”

洛櫻反問:“你明白了嗎?”

小夥:“嘿嘿,我可以穿女裝的,姐姐。”

洛櫻盯著漆黑的天花板,忽然下定了決心。她快三十歲了,古人常說“三十而立”,她應該把人生完整地掌握在自己手裡,誰也無法操控她的意志。無論後果如何,她都自願承擔。

想通這一點之後,洛櫻再一次重申道:“我很喜歡女孩子。”

小夥一言不發。

洛櫻擺正自己的立場:“‘晚安’是客氣話,和‘再見’一樣。”——這條訊息沒發出去,因為小夥已經把她刪除了。

她很高興,當夜睡了個好覺。

第二天早晨,洛櫻的家裡卻炸開了鍋。

原來,小夥把聊天記錄截圖,發給了洛櫻的媽媽。

爸爸媽媽如臨大敵一般質問洛櫻,她所說的“我很喜歡女孩子”究竟是什麼意思?

洛櫻穿戴整齊,端正地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誠懇而嚴肅地回答:“你們可能沒有辦法接受。但你們是我最親的人,如果你們都不接受我,我能從哪裡找到認同呢?我真的喜歡女孩子,很喜歡。我想找一個女朋友。”

媽媽吃驚到無話可說,爸爸雙手扶額,鎮定良久。

洛櫻依然不慌不亂:“你們總是催我相親,浪費了你們和那些男生的時間。”

爸爸懷著最後一絲希望問她:“你不想相親,編出來一個藉口?爸爸媽媽都不會逼你……”

“爸爸,”洛櫻打斷了他的話,“你看我的樣子,像是在說謊嗎?我很認真啊,你們能感覺到吧。”

爸爸啞口無言。

媽媽拍了拍爸爸的後背。她用另一只手抓住洛櫻的手腕,雖然媽媽一句話都沒說,但是,洛櫻從媽媽的眼中看到了理解與支援——這一瞬間,洛櫻眼眶微潮。她很感激媽媽的體諒。不過,媽媽為她所做的遠不止這些。

又過了幾天,媽媽在微信上告訴洛櫻:“媽媽最近在替你物色女朋友。”

洛櫻:“?”

媽媽:“你得有個伴,女伴也好,媽同意了。”

洛櫻:“隨緣吧,我不急的。”

“那不行的,”媽媽卻說,“晚了就被人搶光了,你以後多寂寞啊。”

洛櫻復制粘貼林知夏之前發給她的那句話:“愛情沒有那麼重要,它不是一種穩定而長久的狀態,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良久後,媽媽才回答:“哎,你隨緣吧。”

洛櫻躺在床上,順手傳送一條朋友圈,只包含兩個字“隨緣”——她幾乎不發朋友圈,這是她半年以來的第一條動態。

不過片刻的工夫,孟連思就透過微信向她提問:“成為戀人是善緣嗎?”

洛櫻坐了起來,半靠著床頭。

洛櫻對孟連思印象深刻。

孟連思是一位年輕的副教授,也是林知夏的同事。半年前,她加上洛櫻的微信,此後她經常找洛櫻聊天,但她們的談話內容僅限於工作。

現在,孟連思突然冒出這樣的問題,洛櫻只能順著她的意思說:“是啊。”

孟連思又問:“你想修善緣嗎?”

她七拐八拐地繞了幾個彎,其實就是在問洛櫻:“你想不想談戀愛?”

洛櫻含蓄地說:“有一點呢。”

孟連思約她週六見面。

週六就是明天。

洛櫻答應了。

隨後,洛櫻重新整理朋友圈,又見孟連思發了一組自拍照,照片中的孟連思烏髮雪膚,紅唇皓齒,雙眼直勾勾地望著她,她不由得手指一頓。

孟連思配了一行字:“剛才我約到了暗戀的人。”

洛櫻緩緩地抱緊枕頭。

第二天早上,洛櫻八點起床化妝。她打扮一新,提前十分鐘抵達目的地,孟連思竟然已經來了。

孟連思緩步靠近洛櫻,還遞給她一束嬌豔的玫瑰。深紅色的花瓣開得絢麗,就像孟連思唇邊綻放的笑意。

洛櫻收下了她的花,淺聲說:“很漂亮的一束玫瑰,好香啊,謝謝你。”

孟連思莞爾一笑。她抬起手,將烏黑長髮挽到耳後,洛櫻注意到了她的耳飾——那是一對精緻的粉色櫻花耳飾。

洛櫻的視線停留了兩三秒鐘,孟連思就把頭發放下來了。她們走進街角的一家咖啡店,落座在光線晦暗的角落裡。

洛櫻開啟選單,很溫柔地問:“孟老師,你愛吃什麼呢?隨便點吧,我來請客就好。”

孟連思卻說:“只有學生才叫我孟老師,你不是我的學生啊。”

洛櫻把玫瑰花放在腿上:“你的小名是什麼?”

孟連思低頭不語,洛櫻猜測道:“思思?”

洛櫻的聲調婉轉悅耳,尾音上揚,還含著幾分笑。她只念了一次“思思”,就讓孟連思喝下一口冰鎮檸檬水,以求澆滅內心的旺盛火苗。

洛櫻不再喊她的小名。

孟連思藉口上廁所,抓著手機去了衛生間。她偷偷給林知夏發了一條訊息:“林老師,下週你們公司組織團建,你學姐會去嗎?”

林知夏反問:“我有好多學姐,你說的是哪一個?”

“你知道的那個。”孟連思含糊地說。

林知夏充滿熱情地鼓勵她:“孟老師!你直接問洛櫻學姐吧!不要慫!大膽地向前走!我相信你可以的!你是我們四校研究組的重要成員!我熱烈歡迎你和學姐一起參加我們公司的團建!”

孟連思第一次看見林知夏打出這麼多的感嘆號。

她懷疑林知夏早已洞悉一切。

她決定採納林知夏的建議。

她洗了個手,噴過香水,照過鏡子,方才回到洛櫻的身邊。

洛櫻正在攪拌一杯咖啡。她握著一把小銀勺,指尖輕輕一頓:“你喜歡大城市的生活嗎?比如北京,紐約之類的。”

孟連思有些意外。她看著洛櫻,忽然說:“我跟著導師去紐約大學做過彙報,當時你在紐約讀博士。”

“這樣啊,”洛櫻感慨道,“我總覺得幾年前就見過你。”

孟連思岔開話題:“你下週參加公司的團建嗎?”

“孟老師下週的工作忙嗎?”洛櫻答非所問。

孟連思把洛櫻的問題當做了委婉的邀請。她幾乎是不假思索地飛快回答:“我不忙的,這學期不帶課,下週就能請公休假。”

此話一出,她又意識到自己太過急切。

她輕輕地推動桌上的花瓶,幾支深紅色的假花擋住了她的臉。透過茂盛的花葉縫隙,她和洛櫻對視幾秒鐘,洛櫻竟然笑了:“我們一塊去旅遊吧。”

洛櫻摘下一朵玫瑰,放進她空白的餐盤裡。

她就說:“好啊。”又補充道:“我會攝影,我給你拍照。”

洛櫻誇讚道:“孟老師真是才華橫溢。”

她這一聲“孟老師”念的比“思思”還動聽,孟連思左手絞緊裙襬,右手取下一枚櫻花耳環,掛在了盤中玫瑰的根莖位置,並把這一朵玫瑰還給了洛櫻。

這天以後,孟連思和洛櫻每天至少閒聊兩個小時。

她們的聊天內容五花八門,涵蓋各種零碎的資訊。洛櫻發現孟連思比她想象中更聰明,也更可愛。

洛櫻原本以為,孟連思是那種做事井井有條的自律型女強人,但是,現實與洛櫻的設想剛好相反——孟連思很宅,也很喜歡睡懶覺。她一本書能讀一天,期間會忘記吃飯,累了就癱在沙發上看電影。她最愛的水果是橘子,最痴迷的零食是巧克力,最熱衷的電影型別是類似於《瘋狂動物城》、《尋夢環遊記》、《夏目友人帳》之類的溫馨感人的動漫。

於是,公司團建的前一夜,洛櫻往自己的行李箱裡塞了兩大盒巧克力,這一舉動被洛櫻的媽媽察覺了。

媽媽旁敲側擊地問她:“阿櫻啊,你有情況嗎?怎麼都不跟媽媽講一聲呢,你說出來讓我和你爸高興高興。你爸今年上半年的投資很成功,你要是找到伴了,我們家就是喜上加喜。”

洛櫻卻說:“我和她還沒到那一步。”

媽媽叮囑道:“媽告訴你,你慢慢來,先送點巧克力、毛絨玩具,過兩三個月,送她手機、項鍊、鑽戒,這不就成了嗎?”

洛櫻雙手按著行李箱,幾乎能摸到箱子裡巧克力盒子的輪廓。

洛櫻的心態很奇怪。

她並沒有“我要趕緊談戀愛”或者“我要把她拿下”之類的念頭。她只是想多瞭解、多認識孟連思,再考慮下一步動作。

第二天早晨,天還沒亮,洛櫻就起床了。

她化了精緻妝容,穿上連衣裙和風衣,戴上珍珠耳環,還用了一點混合金橘、柑橘與檸檬氣息的香水——她猜想孟連思大概會喜歡這種香味。

洛櫻猜得沒錯。

前往機場的路上,孟連思和洛櫻同坐一排。

孟連思聞到洛櫻身上的香氣,就把後背挺得筆直。然而,哪怕孟連思挺得再直,她的心是彎的,如何能掩藏呢?

從公司到機場的兩個小時的車程裡,孟連思起初還有點緊張,後來她漸漸地放鬆下來,再加上她今天醒得早,人又困,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她做了一個夢。

她夢見洛櫻撫弄她的頭髮,將黑色髮絲纏繞在自己的指尖,繞成了戒指的形狀。她牽著洛櫻回家,剛要踏進家門,天上掉下來一隻酒瓶,砸在她的頭頂,把她撞得眼冒金星。

孟連思睜開雙眼。

現實世界依然風平浪靜。

洛櫻正在聽音樂。

“你聽什麼?”孟連思問她。

洛櫻用左手拉開一隻耳機。她把耳機掛到孟連思的右耳上,動作輕柔,態度親近,孟連思聽見舒緩的鋼琴曲。她又問:“曲子的名字?”

“致野玫瑰。”洛櫻對她說。

致野玫瑰——這是鋼琴曲的名字。

仲春時節的陽光燦爛而溫暖。光線透過窗戶,灑在洛櫻的頸肩處。她的皮膚有些蒼白,暖色調的光線為她增色不少,使她看上去就像從畫裡走出來的美人。

孟連思出神地望著她,她又笑了,還摘下另一只耳機,輕釦在孟連思的另一只耳朵上。

這一次,她的指尖與孟連思的耳尖有短暫的接觸。

她似乎在不經意間撓了撓。

孟連思抬起左手,捂緊自己的臉頰——她酥癢難耐,又心曠神怡,像是剛被一根羽毛撓遍全身,又跌入一池盪漾的溫泉水。那些複雜而陌生的感觸交織在一起,讓她情不自禁地輕咬嘴唇。

旅遊巴士抵達機場之後,所有人都下車了。他們乘坐一架大型客機,直奔目的地“蓬萊山”,此地的壯麗山水享譽世界,山峰險峭,濃蔭蔽天,湖泊清澈見底,可謂風光無限。

林知夏帶著員工們住進本地一家酒店。

這家酒店名為“山居玫瑰”,環境極為雅緻幽靜,大堂中央的噴泉周圍還有一圈嬌豔的玫瑰。孟連思彎腰觀賞玫瑰花,洛櫻從她身邊走過,她就說:“玫瑰很美。”

洛櫻沒有回頭。

但她回覆道:“你也是。”

她的意思是——你也很美。

孟連思的心緒更亂了。

她望著洛櫻走向林知夏。

林知夏和洛櫻講了幾句話,洛櫻的眼睛裡漾起笑意。

林知夏還幫洛櫻領了房卡。她親手將房卡遞給洛櫻,洛櫻與她視線交匯,她像洛櫻的兄弟一樣拍了拍洛櫻的肩膀。江逾白忽然出現在林知夏的背後,不著痕跡地將她牽走了,留下洛櫻一個人站在原地。

洛櫻低頭,檢查房卡。

她的大波浪長髮擋住了側臉,孟連思完全看不見她的表情。

她在幹什麼?

她在想什麼?

有關她的問題無窮無盡,就像一群要命的螞蟻,啃噬著孟連思的好心情——這樣下去可不行。孟連思偏過頭,換了一個視角,眺望窗外的藍天白雲。

又過了一分鐘,洛櫻的聲音近在耳邊:“孟老師,你跟我住一間房呢。”

孟老師仍然坐得直挺挺的。

洛櫻接著說:“我剛才問過林知夏了。你要是不想跟我住呢,酒店還有空房。我們公司把整個酒店都包下來了。”

孟連思站起身來。她拎著行李箱,跟隨洛櫻的腳步,走向她們的那間臥房。

直到進門以後,孟連思才說:“洛、洛櫻。”

洛櫻卻說:“你叫我全名,我倒要緊張了。”

孟連思忙說:“櫻櫻。”

洛櫻笑得好動人:“你下一句是‘嚶嚶嚶’嗎?”

孟連思開啟行李箱,拿出一套護膚品禮盒。她知道洛櫻最愛玫瑰,就花了兩千多塊錢,在省城的大商場買了一套玫瑰精華護膚品。她安安靜靜地把禮盒放在沙發上,沒說一個字,沒發一點聲,洛櫻卻用一種略帶驚訝的眼神看著她。

孟連思的眼角餘光掃過洛櫻半開的行李箱,忽然注意到箱子的邊角處塞著幾個玻璃瓶——那牌子她也認識,是她的消費水平完全無法企及的高度。

她後知後覺地感到,自己送給洛櫻的禮物並不合適。

情急之下,她解釋道:“你不要碰它們,我會把它們都用完。”

洛櫻輕聲嘆息:“我以為這是你送我的禮物呢。”

孟連思只用笑容來做應答。

片刻後,洛櫻去洗澡了。

孟連思掏出手機,很誠懇地諮詢林知夏:“林老師,我有一個朋友,工作穩定,稅後年薪在四十萬左右。朋友喜歡的女生家裡很有錢……”

孟連思還沒講完,林知夏就開始編輯資訊:“沒關係,孟老師,不用在意這些。你朋友對錢沒興趣,只對人感興趣,那就忽略錢的問題,先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搞好。錢是次要的,人是主要的。主要問題,主要解決。”

林知夏打完這段話,點了一下頭,心想:僅適用於洛櫻與孟連思的情況。

她按下傳送鍵,就像《西廂記》裡的紅娘一樣耐心等待迴音。

她等了好久,孟連思都沒講話。

怎麼回事呢?

難道孟老師還在害羞嗎?

林知夏趴在床上,翻扣手機,而江逾白還在一旁勤勤懇懇地整理行李。他辛勤勞作的樣子,吸引了林知夏的注意力,林知夏就使勁拍床,企圖讓他回頭與她對視。

江逾白不僅沒回頭,還倒退著走了幾步路,撞到床沿,跌落在柔軟的大床上。

林知夏笑出了聲。她迫不及待地張開雙手去撲他,但他很輕鬆地避開了她。他們在寬敞的床鋪上玩起貓捉老鼠的遊戲,林知夏負責扮演“貓咪”的角色。

林知夏的體力比不過江逾白,追來追去也不是個辦法。為了儘快抓住江逾白,林知夏拎起柔軟的被子,像撒網一樣蓋住江逾白。然而,江逾白順著被子找過來,“貓鼠遊戲”的角色瞬間顛倒,林知夏掀開被子,想逃都來不及,只能說:“你犯規了。你見到我也不跑。”

江逾白雙掌緊扣她的腰,一邊笑一邊低頭親她:“我們才剛開始玩,還沒定規矩,怎麼說我是犯規?”

江逾白的話很有道理。而林知夏從來都是講道理的人。她說:“那我現在制定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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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逾白直直地看向她。她往床頭的方向挪了挪,但他靜坐不動,以不變應萬變。

林知夏瞥了一眼天花板,臥室掛著一盞玫瑰形狀的花枝吊燈,她隨口說道:“我想起一首七百年前的歐洲的……古詩。”

林知夏還沒公佈遊戲規則,就把話題轉到一首七百年前的古詩上,好在江逾白早已習慣了她天馬行空的思維方式。

江逾白脫下外套,伸手就去撈她。順著她的視線往上看,他瞧見一盞玫瑰吊燈。他心領神會地念出莎士比亞的某一首十四行詩的句子:“對於天生的尤物我們要求繁盛,好讓美的玫瑰永不凋零……”

當他念到“天生的尤物”,他的手就伸進她的衣領。

林知夏呼吸一頓。她按住他的手腕。

江逾白賊心不死。他貼在她的耳邊喊:“林老師。”

林知夏冷靜地總結道:“你經常用這種聲音釣我。”

江逾白輕咬她的耳垂,又說:“上週出差,我六天沒見你。”言語中頗有夫妻感情急需修補的意思。他的右手就成了修補匠的手,隔著一件衣裳摸索她的後背。

他沒花多少時間,林知夏即將上鉤,可他又在這時候問:“你剛才想到哪一首詩?”

林知夏實話實說:“英語詩,中文名《整夜在玫瑰邊》。”

她完整地複述詩句:“整夜在玫瑰邊,我整夜躺在玫瑰畔,不敢偷走玫瑰,但我摘下了這朵花[1]。”

說完,她湊到江逾白的耳邊:“我想起了一個單詞deflower。”

一般來說,英語單詞的de字首可以代指“刪除、否定、拿走、離開”等含意。而“flower”就是花朵。“deflower”卻可以暗指“玷汙”。

“deflower”這一個單詞就讓江逾白誤入歧途。他用一種非常復雜的眼神打量林知夏,林知夏立馬抖開被子,將他罩住,還說:“你要從文學的角度欣賞那首詩。”

江逾白在被子裡說:“我只想摘一朵花,林老師。”

林知夏快速代入角色:“不,你這樣就是不學好。”

江逾白動作灑脫地掀開被子:“學得再好也沒有獎勵。”

林知夏微微起身,親吻他的唇角,他攬著她的腰倒在床上,枕邊的手機順勢滑落。林知夏聽見手機掉在柔軟的地毯上,摔出“咚”的一聲輕響。

與此同時,洛櫻和孟連思結伴出遊了。

她們穿著顏色相近的連衣裙,走在綠蔭遍地的山路上。

山間道路蜿蜒崎嶇,孟連思還帶著一個單反相機。她舉起相機,四處拍照,洛櫻時不時入鏡,鏡頭下的洛櫻在交織的光影中更顯柔美,孟連思都要看愣了。

“小心啊,”洛櫻提醒她,“臺階陡峭。”

孟連思忙說:“好,你也當心。”

她無意中伸出手,洛櫻就扶住了她。

她再也沒鬆開。

她們走到半山腰,見到了一個小市集。

淡薄的白霧尚未消散,風吹樹葉沙沙作響,孟連思只覺得自己彷彿身處仙境,眼前的市集也是天上仙人佈置的,讓遊人們忘掉生活中的一切煩惱——孟連思連她上週發表的論文都快忘掉了。

洛櫻拉著孟連思在一處餛飩攤前坐下。

攤主是個七十來歲的老太太,兩鬢斑白,慈眉善目,雖然有些老態,但她幹活的速度極快,不一會兒,就把兩碗冒著熱氣的餛飩端到洛櫻和孟連思的桌上。

洛櫻掰開竹筷子,吸了一口餛飩的香氣。她好久沒有像今天這樣食慾大開了。餛飩是豬肉餡的,湯裡放著紫菜、豆芽和蝦皮,飄出一股鮮香味。

洛櫻夾起一隻餛飩,剛咬一口,舌頭都要被燙麻。她滿眼含淚,孟連思立即把礦泉水遞給她:“把餛飩吐掉,喝水。”

洛櫻緩了幾分鐘,喝了半瓶礦泉水,才自我解嘲道:“我連飯都不會吃了。”

“我帶了維生素e,”孟連思依然關心她的傷勢,“這幾天你吃一點維生素e,舌頭好得快。”

林間山風清爽,熱湯也被吹涼。洛櫻低頭繼續吃餛飩,順便說:“我帶了巧克力,給你的。”

孟連思停下筷子:“專門給我的?”

“對啊,”洛櫻說,“紅酒夾心,你的最愛。”

孟連思夾到一半的餛飩落回碗中。

林蔭道上走來一個拄著柺杖的老頭子。他揹著一頂草帽,穿著寬鬆汗衫和長褲,手裡還拎著一個塑膠飯盒。他把飯盒遞給攤主老太太,又給那位老太太打下手,老太拾起手帕為他擦汗——這兩人顯然是一對夫妻。

孟連思看了一會兒,就出神地問:“你以前有喜歡的人嗎?”

洛櫻喝了一口湯,才說:“有啊。”

孟連思心底微酸,忍不住追問:“是誰?”

洛櫻反問她:“你有過喜歡的人嗎?”

孟連思沒有洛櫻的坦蕩。

她換了一隻手拿筷子,洛櫻才發現她能靈活地運用左右手,既不是左撇子,也不是右撇子。

洛櫻正要發出讚歎,她就說:“我也喜歡過一個女生……”

她特意咬重了“女”字,再抬頭去看洛櫻。萬一洛櫻的表情不對,那就是她一直以來會錯意了,洛櫻只想把她當成普通同性朋友——這個假設令她提心吊膽,因此,她抬頭的速度極快,幸好洛櫻的神情並無一絲異樣。她依舊專注地望著孟連思。

孟連思這才繼續說:“當時我在讀大一,加入了學校的社團。我和一個室友熬夜工作到凌晨,她喝完咖啡,還喝了啤酒,親了我兩口,讓我做她的女朋友。”

“你做了嗎?”洛櫻問道。

孟連思忽然失笑:“週末回家,我和爸媽說,我要做女生的女朋友……”

洛櫻用自己家的例子做參考,推測道:“你爸媽同意了?”

孟連思的語氣還是很溫柔:“爸爸踹了我一腳,他說我不正常,玷汙了全家人,讓全家人臉上沒光。女同學也和我說,她開玩笑的,我當真就讓她害怕了。”

洛櫻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孟連思又吃下一隻餛飩:“後來我讀研讀博,發論文,申專利。我不太會交際,總蜷在家裡。爸媽給我安排相親,我沒有一點衝動,相親能相什麼?我總和相親物件說,我家欠了一屁股債,我的工作不是正式崗,謊話多重複幾遍,就沒人願意和我見面了。”

洛櫻有意活躍氣氛:“你還挺機靈。”

孟連思含笑:“你第一次談戀愛的狀況呢?”

洛櫻稍作醞釀,就和盤托出:“我沒談過,只暗戀過別人。”

孟連思沒料到洛櫻這樣的女生也吃過暗戀的苦——大機率是喜歡上直女了。

果不其然,洛櫻簡略地描述道:“我以前的暗戀物件是一個很漂亮可愛的女生。她男朋友也很好,兩個人很般配。後來我就看開了。”

孟連思卻說:“我有點羨慕。”

“嗯?”洛櫻抬頭。

孟連思改口:“餛飩可真好吃啊。”

洛櫻再度低頭。

這一天,洛櫻始終記得孟連思親口轉述的她家裡人罵她的那一句:“你不正常,玷汙了全家人,讓全家人臉上沒光。”

孟連思與洛櫻年紀相近。她們的父母都出生於五六十年代,觀念保守,作風老派,可以理解。

但是,父母毫不留情的貶低與咒罵,總會傷到子女的心。父母明知這一點,又為什麼肆意羞辱自己的孩子?這讓人很難理解。

公司的團建活動長達四天。

這四天裡,洛櫻和孟連思形影不離,相處融洽。

孟連思拍了許多照片。回到省城之後,她沖洗了一部分照片,又將照片一張一張地塞進漂亮的相簿,再把相簿當作禮物送給洛櫻。

洛櫻收到相簿,彷彿能從照片裡窺見她細膩而豐富的感情。

春去夏來,氣溫漸熱,洛櫻和孟連思見面的頻率越來越高,相處得越來越融洽。

交往半年時,洛櫻在大學城附近買下一套房子。她和孟連思雙雙搬進了新住所,還一起養了兩隻貓。不過她們兩人都很低調,除了雙方的親友之外,幾乎沒人知道她們的真實關係。

洛櫻的父母早已接受了孟連思,把孟連思當成了另一個女兒。

而孟連思的家庭情況卻比較棘手。她的父母——尤其是父親,觀念相當傳統。他聽說孟連思和女生談戀愛,氣不打一處來,單方面斬斷了自己和孟連思的聯絡。他不接女兒的電話,也不回女兒的訊息,只說:“你什麼時候回到正軌上來,我就跟你好好聊。你不怕被你同事和學生知道嗎?你一個做老師的!人家背地裡會怎麼編排你!誰都要戳死你的脊樑骨!”

總之,父親把後果描述得十分嚴重。

洛櫻想跟孟連思回一趟孟家,但是,孟連思說什麼也不答應。

孟連思害怕長輩們講了不好聽的話,會給洛櫻留下陰影。

洛櫻就沒再堅持。她和孟連思並排坐在陽臺的長椅上,觀望今日的夕陽落幕。家裡的兩隻貓咪趴在她們的腿上,晚霞漫天時,洛櫻端起茶杯,與孟連思輕輕碰杯。

“我爸爸……”孟連思欲言又止。

“沒事,”洛櫻說,“你爸什麼時候想通了,願意跟我們講話,我們再跟他好好聊。”

孟連思喝了一口玫瑰茶,茶水的香氣沁人心脾。她也放鬆下來,一邊眺望遠景,一邊說:“我現在過得很好,以前不敢想的那種好。我爸想不通也沒事,我早就下定決心了……”

洛櫻抓住她的手背,她們在夕陽的余光中對視,無需多餘的言語,她們十指相扣,心有靈犀地相視一笑。

洛櫻又記起孟連思的父親說女兒“玷汙”了家人的聲譽。

“玷汙”這個詞用得太重,她的心是純潔無暇的,她的愛情也是。就算過往的經歷在她的心底留下了微不足道的陰影,在那陰影之中也有一片盛放的玫瑰花。

作者有話要說:  [1]摘自《羅林森抄本》(bodleian libraryrawlinson d.913,fol.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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