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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求生記

第一百七十九章 死道友不死貧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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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求生記第一百七十九章 死道友不死貧道(十)

章子俊上書南京吏部、戶部有人假冒朝廷官員,打著為內宮採買物資之名,行騙廬州地方官府,要糧要銀巨數,現已抓了二名,不日將押送南京刑部。

文書發出後,隨即就把段英派來的二個傳俸官及一行隨從派快船連夜押往南京,這樣的事動作一定要快,估計文書送達後,人犯也就到了,讓南京這批官老爺還沒反應時,把這個燙手山芋遞了上去。

章子俊是吃準了這批不得志官老爺最痛恨宦官及傳俸官了,加上目前江南先是乾旱,後又大澇,太湖外溢,受災嚴重,而這些宦官又來盤剝,弄的一地雞毛,這怨氣沒處發,正好給他們送上人頭,讓南京跟京城去鬥吧,這才是死道友不死貧道啊。

而此時吳江正發生嚴重饑荒,田皆芫穢,大飢,鬥米百錢,人相食。郡縣官在寺庫內賑粥,聽人就食,但吏胥從中貪汙,百姓所得無幾,死者如故。加上遊僧聚集山林謀為不軌,小則興造妖言煽惑人心,為患極大。

巡撫御史滕昭上書曰:“今蘇州等屢獲強盜,多系僧人,乞敕所司禁約。”正好廬州送來二名“假冒官員”,一查卻是傳俸出身,氣不打一處來,就跟宦官段英鬥了起來,不想這一斗來來回回三月後,結果史滕被劾而致仕。.

生活中不乏喜歡抬槓的人,無論你說什麼,他都能唱唱反調。這些反駁往往不能就事論事,甚至毫無意義。而這種“槓精”從古至今一直都有。

要說道槓精,應該是“子非魚”的惠施“濠梁之辯”。“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

惠子和莊子在濠梁遊玩,莊子說:“魚自由自在的真快樂啊。” 咱們一般人聽到這話會怎麼說?一般就順著話頭“是啊,自由自在的真好”或者“我也想自由自在的”之類,對吧?

惠子偏不,他就非要說:“你又不是魚,你是怎麼知道它快樂的?”

莊子也不甘示弱,回懟:“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的快樂?”

如果非說“槓精”有什麼優點,那就是執著!惠子繼續抬槓:“我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那你不是魚,所以你也不知道魚快不快樂!” 要說這莊子也是“最佳辯手”,他說:“那就回到你問我的第一句話‘你是怎麼知道它快樂的’,你只有知道了我知道魚快樂才會這麼問我,那我就告訴你,我就是在這個橋上知道的。”

可以說諸子百家中的“名家”,簡直就是槓精的聚集地,公孫龍是“名家”離堅白派的代表人物,同樣也是“詭變學”的祖師,而他最著名的詭辯便是“白馬非馬”了。白馬顯然就是馬的一種,然而公孫龍卻透過一番詭辯愣是讓人接受了“白馬非馬”的理論,而他的這種詭辯更是讓當時乃至後世的很多大儒都無言以對。

王安石與蘇軾不僅政見不合,在文學上也是針尖對麥芒。一次,蘇軾拜訪王安石時,看到桌上的詩箋:西風昨夜過園林,吹落黃花滿地金。蘇軾反復推敲,發現了不合理之處——黃花就是菊花,深秋時節開放的菊花,最能經受風霜的考驗,怎會被西風吹落?信筆一揮,寫下一句:秋花不比春花落,說與詩人仔細吟。

王安石看過後,笑而不語,一紙文書將他貶到黃州做團練副使,畢竟眼見為實,不如就給他一個見識黃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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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蘇東坡在黃州看到菊花在風中飄落,滿地金黃,才明白自己錯了。只能默默表示:好吧,在下輸了。然而蘇軾並沒有因此吸取教訓,當他看到王安石寫“明月當空叫,黃犬臥花心”時,老毛病又犯了,隨手改成“明月當空照,黃犬臥花蔭”。

後來他才知道,原來詩中的“明月”是一種鳥,而“黃犬”則是一種昆蟲的名字。

英明一世的蘇東坡,遇上王安石,卻接連敗下陣來,或許這就是滷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吧。

蘇軾槓王安石的時候,大概也不會想到,在他離世六百多年後,一個叫毛奇齡的“奇才”橫空出世,一句話就槓得他啞口無言。

這一切,皆源於他的作品《惠崇春江晚景》中的兩句: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毛奇齡就問:春江水暖,定該鴨知,鵝不知耶?槓的角度過於清奇,想來若是蘇子在天有靈,也只能表示:雖然隔了六百年,但還是證實了那句: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槓人者,必被人槓之。

戶部給事中王博就是一個愛槓的人,在朝中槓的人人都怕他,就因為此,前幾月廬州知府說吳江有水患,朝中人都不信,連國師李孜省也不信,什麼高氣壓、低氣壓,什麼熱帶氣旋、等溫線,弄的在朝人等還當是偈語聽之。可王博不這樣認為,不管說最多的偈語,吳江水發了,太湖水溢了,全被廬州知府應驗了,身為國師的李孜省不如一位熟讀聖賢書的廬州知府,肯定是假冒的法術,就上書貶李孜省一黨,這個舉動得到了朝中所有已聖人子弟自居的文官支援,雖然這個王博不討喜,總算是幹了一件合乎眾人的事。

王博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不以聖人為師,不以經文為學,哀哉,以聖人為師,以經文為學,學以經世致用,修齊治平,這才是一個君子應該要做的事情。李孜省之流,妖言惑眾,糜爛朝政,當天厭之。”

就這樣,一場新的爭鬥在此時朝中興起,其結果又是一地雞毛。

此時的章子俊正在家中做美味,這些年來,把家中的夫人們全培養成了吃貨,章子俊雖沒有什麼大錢,有錢也全投入到了實驗玻璃及提高鍊鋼上去了,可對吃食卻很是鋪張,這個鋪張是在明朝人看來,對章子俊看來說卻不覺得什麼,吃剩下的菜一般要麼倒掉,要麼給豬狗雞鴨吃,這是很正常的事,可在這個成化年代,卻是罪過,不管是大戶人家,還是一般小民,吃剩下的飯菜會留給下頓繼續吃,如果是在夏天,天熱容易變質,就放在蒸鍋上篜一下,中間不要開啟鍋蓋,這樣的作法一般放置一整天,也不會壞,等要吃時再篜熱即可。

而章子俊就要吃現煮的,不新鮮的飯食絕不吃,這是有教訓的,應飯食吃死的人,在成化年間可不少,就是所謂的食物中毒,越是天熱,越容易發生。

別以為在古代都能吃到美食,古代所謂的“美食”其實很普通,大多只是能吃而以,能吃上鹽已經不錯了,可是也有皇宮大臣們,官宦世家這些大戶人家中出美食,有特別的廚子能做出幾道特別的風味,就說說吃貨蘇軾,大宋第一美食博主,要論宋朝吃貨,蘇軾若排第二,無人敢稱第一。別人被貶:我好慘,我抑鬱了。蘇軾被貶:聽我說謝謝你,因為有你,可以吃東西。

蘇軾一生七次被貶,就是七次美食探索之旅。

被貶到湖北黃州時,他寫下一首《初到黃州》,雖然也有些對自身境遇的不平,但很快又誇讚這裡的魚很鮮美,筍很香甜,吃貨眼裡的世界,大概要用口水去丈量。黃州豬肉質優又便宜,蘇軾便天天買來吃,還給豬肉寫《豬肉頌》。聞名“東坡肉”也源自於此,原始的做法比較樸實,將鍋洗乾淨,加少量水,豬肉放到鍋裡,蓋上蓋子燉夠火候即可。

如果按當時“東坡肉”的做法,根本不值一提,不就是白水煮肉嗎?最多放一點鹽提個味什麼的。跟五百年後的“東坡肉”炒糖色,加料酒,還有五花八門的一大堆香料,說是“東坡肉”其間不知被改良了多少回了。

再來看看被貶到廣東惠州後,蘇軾又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愛上了鮮甜的荔枝,所謂“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吃荔枝要配肉才更盡興,蘇軾開發出了羊脊骨的新吃法:順著羊脊骨關節的連接處將其切成小段,用鐵鍋先小火燉煮一遍,撈出後澆上黃酒醃製入味,生炭火,烤羊脊骨,撒少許鹽烤至表面微微焦黃即可。

這不就是很普通的燒烤嗎?沒什麼特別的,可是在當時確是開創一種新吃法,荔枝配羊排烤著吃,味道的確很不一般。

另外也有許多好吃的東西,在章子俊看來是食材高檔,加上古代全生態、無汙染,許多東西不需要調味就很鮮美,比如,“四十個大螃蟹,都是剔剝淨了的,裡邊釀著肉,外用椒料、姜蒜米兒、糰粉裹就,香油煠、醬油醋造過,香噴噴酥脆好食。”這是古代小說中描寫的,到了明朝中期後,特別是《紅樓夢》中一共寫到200多款菜點、茶、酒及飲饌詩文,細細探考,我們不難發現,這些食品,大多是揚州一帶的傳統美食,如雞油卷兒、風鵝、風雞、螃蟹、火腿鮮筍湯、茶面子、五香大頭菜之類;柳嫂為芳官特製的“醃胭脂鵝脯”和“酒釀清蒸鴨子”;寶玉愛吃的“糟鵝掌鴨信”;王熙鳳給賈璉的乳母趙嬤嬤吃的“火腿燉肘子”;晴雯愛吃的“蘆蒿炒麵筋”;大觀園姑娘們愛吃的“麵筋蘿蔔炸兒”等等,這些食物,在當時長江下遊地區文人雅士們的筆記、小說如《食憲鴻秘》《揚州畫舫錄》《調鼎集》《隨園食單》中多有提及。

看看這些吃食,不覺的很普通嗎?普通到往後全是在街邊小吃攤上隨便買,曹雪芹用來塑造妙玉脫俗超凡人物形象時的細節,“……雪村有水癖,雨時引簷溜貯於四五石大缸中,有桃花、黃梅、伏水、雪水之別,風雨則覆蓋,晴則露之,使受日月星之氣,用以烹茶,味極甘美”。在章子俊看來也沒感覺到什麼好喝,不就是把茶碗弄的高大上一點嗎?說不定這種積水裡面早就成了滋生蚊蟲的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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